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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判刑】


獨媒報導 | 2026.02.09

  • 黎智英等人下周一(9日)判刑 市民為見「最後一面」昨晚七點排頭位 排隊黨近午夜進軍
  • 判刑前夕法院外重警力 有排隊市民被搜出蘋果日報鎖匙扣後被帶上警車
  • 市民連續四晚通宵排隊顯憔悴 稱不覺辛苦:與被囚被告相比呢啲好小事
  • 黎智英判囚20年 《蘋果》高層囚6年9個月至10年不等
  • 黎智英聞判表情從容 多名被告家屬難掩傷痛哭成淚人
  • 法官指黎智英體重下跌不代表引發健康關注:有足夠醫療照顧
  • 串謀勾結外力15年量刑起點 黎智英「主腦」須加刑 認罪無作供者「最低消費」10年
  • 警方3.7米外拉橙帶「採訪區」 阻記者即場訪排隊人士
  • 李家超指判刑「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 中聯辦:依法懲處黎智英是罰當其罪、捍衛法治 「香港最好的賀年禮物」
  • 鄧炳強:判決彰顯正義及香港核心價值 將申請充公黎智英犯罪得益
  • 黎智英可獲行為良好三份一扣減?鄧炳強:懲教署長因應實際情況考量
  • 黎智英判囚20年或獄中渡餘生 李桂華:佢十分應得
  • 李桂華稱本港無「保外就醫」 惟承認容許囚犯送到他國服刑
  • 湯家驊指黎智英判刑恰當 審訊符合人權及法治:佢想講乜都任佢
  • 江旻憓斥案件惡劣衝擊社會秩序 今後聚焦經濟發展

黎智英等人下周一(9日)判刑 市民為見「最後一面」昨晚七點排頭位 排隊黨近午夜進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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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司法機構網站今早(6日)公布「黎智英案」將於下周一(9日)早上十時宣布判刑,不過早於官方宣布前,昨晚起已有市民因為「聞風」傳媒開始「放凳仔」排隊,開始跨周末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等候。排頭位的市民CC昨晚7時開始排隊,估計今次是最後一次機會見到黎智英,「為咗要入正庭,排多幾日都冇辦法㗎喇」。不過市民的自發排隊,也「驚動」了排隊黨昨晚開始開工,今早亦一度有排隊黨「搏大霧」用雜物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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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力加強 設保安站搜身

《獨媒》記者今早所見,約有50名市民排隊,警方亦相應開始加強警力。多批穿上戰術背心的警員在場巡邏,約早上10時50分,警方突然叫排隊人士收拾物品,指會收窄排隊範圍,其後又以橙帶將西九龍法院外東京街西的一段行人路封鎖,聲稱進行「安保檢查」,要求排隊人士帶同隨身物品到臨時設立的藍色帳篷內進行搜身,其中有人帶同床墊跟隨警察離開隊伍。而在司法機構網頁公布「蘋果案」的判刑日子後,現場軍裝警人數隨即增至30多名。

一直有傳黎智英案將會在農歷新年前判刑,隨著支聯會案控方已完成舉證,黎智英案的處理亦料有「進展」。昨日開始,本來平靜的西九法院出現了動靜,有傳媒開始「擔凳」排隊,亦有傳黎智英案即刻在下周判刑。

image03 ▲ CC

頭位的CC昨晚7時趕到排隊,她表示收到消息時「暫時都未知咩案」,但仍決定先排隊,總之希望領取正庭籌見被告一面。CC其後得悉司法機構已公布「蘋果案」將於下周一判刑,決定繼續留守西九龍法院大樓排隊,「為咗要入正庭,排多幾日都冇辦法㗎喇」。天文台預料氣溫由明晚開始驟降至周日最低13度,CC期望這幾天晚上能入睡。

她估計,今次為最後一次見到78歲黎智英的機會,形容心情複雜「好心悒咁樣」,從未料過一眾被告因從事新聞行業觸犯國安法,希望各被告獲判較短刑期,早日與家人團聚。

image04 ▲ 趙女士

旁聽市民與疑似「排隊黨」發生口角

71歲的趙女士昨晚約10時抵達西九法院外,她憶述約11時開始,有數批戴口罩疑似「排隊黨」的市民帶攜紙皮等物資到場,與一早已排隊的市民發生口角,「猛咁同我哋鬧交,鬧咗成晚。朝頭早又『搏大霧』搬啲嘢過嚟」。

趙女士亦有排隊旁聽「支聯會案」。她指過去幾日亦觀察到有「排隊黨」出現,連日來通宵排隊是希望能夠進入正庭,向被告表達心意。

image05 ▲ 黃小姐

另一位市民黃小姐同樣在晚上大約10時到場,她指當時現場已有警察駐守,但未見「排隊黨」。她稱從群組得悉有記者到場排隊後,即時趕到,形容情況突發。她又指突然安排「黎智英案」判刑緊接在「支聯會案」後有「被突襲嘅感覺」。

她又指,昨晚先有兩位中年婦人到場「通風報信」,隨後一批人突然出現加入排隊隊伍。她又透露「排隊黨」曾展示過寫疑似「惠州新動力」及關愛隊標誌的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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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記者曾向疑似「排隊黨」詢問旁聽案件,但均未獲回應,有部分排隊人士更以雨傘遮擋記者,甚至立刻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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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隊市民:希望見證尚存丁點公義

被問到會否擔心判刑結果,趙女士歎息指對判刑不感樂觀,但希望能因黎智英的健康理由酌情處理,「希望佢能夠保外就醫,畢竟一把年紀。」

黃小姐則表示,過去的庭審一直眼見黎智英的健康情況轉差,擔心黎智英在獄中未能得到適當醫治。她又指,黎智英已被還押超過1,800日,不願看見黎智英死在獄中,希望法庭會因應以人道理由從輕發落,「希望可以見證到法庭有丁點公義,以公義、人道同人權為先。」

判刑前夕法院外重警力 有排隊市民被搜出蘋果日報鎖匙扣後被帶上警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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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黎智英案將在今早10時判刑,上週五開始已有市民在西九龍法院大樓外排隊,希望入庭旁聽。警方連日來在法院外加強警力,多隊軍裝及便衣警員四圍巡邏及駐守,又設置保安檢查站,要求排隊旁聽人士登記個人資料及在出入隊伍時接受警方搜身,法院附近的垃圾桶亦被警方以橙帶及紙皮封上。

《獨媒》記者昨晚抵達法院外,當時法院門外大約有2、30名警員,記者在抵埗後15分鐘內被多次要求出示記者證及身份證並被警方抄低記者資料。另外有約4、50名市民排隊輪候入場旁聽,有傳媒在旁聽隊伍外採訪時被警方驅趕,指記者不能逗留在該處採訪,必須移動到東京街西英華街轉角處。

近日氣溫轉涼,昨晚及今日凌晨低至13度,亦落了一兩場微雨,排隊市民紛紛穿上禦寒衣物,部份人更裹上錫紙氈保暖。約凌晨4時40分,一名排隊市民被帶上警車,隨後帶往警署。據悉,該名市民在返回隊伍時,被搜出一個《蘋果日報》鎖匙扣。記者曾向警方詢問帶走她的原因,現場警員表示暫時未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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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age10 ▲ 有法院附近的垃圾桶被警方以橙帶及紙皮封上

「女長毛」被警方沒收Pepe公仔、英國旗頭巾等:呢啲嘢有咩殺傷力?

「女長毛」雷玉蓮昨晚7時到場排隊,10時左右被警方帶到臨時設置的保安站搜身。她事後向《獨媒》表示,警方沒收了她的「Pepe」公仔、印有英國國旗的頭巾、兩個用膠珠串連而成的大桔及一張寫有「無忘初心 心想事成」的卡牌,稱會「暫時代為保管」。她指警方未有解釋原因,僅著她登記資料及在散庭後取回物品:「我都唔知佢收我呢啲嚟做乜?其實我唔明㗎而家都。呢啲嘢有咩殺傷能力?」

雷玉蓮表示,兩個大桔是參與義工活動時與智障人士一起製作而成,曾向警員解釋大桔的由來,但警員最終仍沒收了兩個大桔,對此感到難過。

image11 ▲ 雷玉蓮被警方沒收的物品

她今日穿着印有「Lest We Forget(永誌不忘)」的黑色T恤到場,她表示T恤上的字眼「好有意義」,表達了她希望傳遞的想法:「永遠我哋都唔會忘記(這宗案件),最重要嘅就係我身上呢件衫。」

對於判刑結果,雷玉蓮直言不感樂觀,相信有機會是最後一次見到黎智英的機會,但依舊希望法庭能夠從輕發落。她又表示,黎智英已經還押超過5年,健康情況日趨惡劣,希望黎智英能夠「頂住」,「最重要就係佢身體健康,保重,屋企人撐住。」

image12 ▲ 「女長毛」雷玉蓮

市民連續四晚通宵排隊顯憔悴 稱不覺辛苦:與被囚被告相比呢啲好小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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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黎智英案將在今早10時判刑,多人自上週四晚起到西九龍法院大樓外留守排隊,希望進入法庭旁聽。排頭位的市民CC上週五亦有接受《獨媒》訪問,經過連續四日的通宵排隊,神情明顯比上週五更為憔悴。她向《獨媒》表示,由上週四晚至今,只在首兩晚曾回家梳洗。

不過,她直言連續四晚的通宵等待不算辛苦,只為趁有機會能夠再見黎智英一面,又希望黎智英能夠盡快出獄:「希望可以快啲返出嚟,身體健康,健康平安,唔敢講啲乜嘢啦,唔識講啦。」另一位排隊市民寶寶同樣表示不覺辛苦,認為相比還押中的被告,通宵排隊只是小事,「唔辛苦,如果相比之下,同被監禁嗰啲,唔覺得辛苦,呢啲好小事啫。」

image14 ▲ CC

image15 ▲ 寶寶

數十名市民13度嚴寒下通宵排隊輪候

司法機構上週五公佈黎智英案將於今日判刑後,但早在週四晚上已有市民開始排隊。《獨媒》記者昨晚到場視察,在場約有4、50名市民排隊輪候入場旁聽。

旁聽常客「姨婆」排第三位,同樣希望進入正庭看黎智英一面。她表示,黎智英擁有英國國籍,本應可以離開香港免受牢獄之災,但卻為支持港人留下,因此特意前來旁聽:「佢都支持我哋香港人,我哋香港人點解唔支持佢呢,咁樣(通宵排隊)只係好小事,我哋只係做咗好小嘅嘢。」

image16 ▲ 「姨婆」

有排隊人士被拒絕重返隊伍

自星期六起,警方要求排隊人士每次離開隊伍都必須登記,而且每次離開不得超過兩小時。不過,CC稱得悉有排隊人士曾因為警方交更時未有被記錄,離開隊伍後被警方阻止重返:「佢哋(警方)嘅答覆上一手交俾佢哋嗰份名單就係咁樣,冇佢嘅出入名字,所以就唔畀佢哋返返入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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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牛:希望有生之年見到黎智英

前社民連成員「阿牛」曾健成亦有到場,他表示因為曾被署理副刑事檢控專員周天行投訴,預料未能進入正庭,但仍希望到場支持黎智英,「期望肥佬黎能夠早啲出嚟,希望有生之年可以見到佢啦。」

他批評警方安排混亂,質疑每更警察對排隊人士都有不同規矩,「每一更唔同嘅例。」

image18 ▲ 「阿牛」曾健成、牙醫李盈姿

前《蘋果》員工稱掛念同事:案件已對新聞界造成巨大衝擊 刑期長短影響不大

連續數晚通宵排隊旁聽的還有《蘋果日報》前員工黃小姐。她稱尊重黎智英不認罪、不求情的決定,相信黎的選擇是希望堅持理念:「我哋作為員工又好,咩人都好,或者市民都好,都要尊重佢嘅決定。」她又表示,由被捕、起訴、《蘋果日報》結業到現在即將判刑,認為案件對香港新聞界已經造成巨大衝擊,刑期的長短已經影響不大。

黃小姐又哽咽道,指十分感謝黎智英創辦《蘋果日報》讓同事可以「義無反顧」地從事新聞工作。對於同案其他被告,她表示很掛念同事,希望能夠儘快獲釋,又指連續數晚通宵排隊係希望向同事們傳達支持,「希望佢哋知道佢哋並不孤單,係有我哋嘅support。」

image19 ▲ 《蘋果日報》前員工黃小姐

曾是港豬 市民指難有《蘋果日報》2.0

今早到場的市民李女士則表示,希望來支持黎智英及家屬。李女士自言過往是「吃喝玩樂港豬」,自2019年社運開始關心社會,並閱讀《蘋果日報》及網媒,對於案件感到「好心痛」,盼望黎智英能早日與家人團聚。

說起失去《蘋果》對社會的影響,她說「大家都知,唔可以講得太多」,又指着地上警察圍起的橙帶道:「唔可以踩到條紅線,好似而家攔住我哋,分開咗我哋咁,今時今日嘅香港,步步為營」,她說自己只能拒絕遺忘:「我相信唔會再有《蘋果》2.0,唯有自己心中知道囉發生咩事。」

image20 ▲ 李女士

讀者寒風中穿四衣

《蘋果日報》忠實讀者阿森在寒風中穿了四件衣服到場,又指雨衣和睡袋都是其他旁聽人士送贈。他慨嘆「有《蘋果》先至有真正香港人嘅聲音」,只能希望法官就着黎智英的身體、家庭狀況作出量刑。

眼見警察對記者採訪旁聽人士阻撓增多,阿森表示擔心記者,亦盼望傳媒「喺呢個僅餘嘅情況為我哋香港人出聲」。

image21 ▲ 阿森

六四開始認識黎智英 盼人道判刑

市民盧先生昨天開始到場排隊,他偶爾會旁聽《蘋果》相關案件。盧先生說來到今天,已是平常心,沒有了過去的憤怒,唯有盼望有一個「人道啲嘅判刑」。

盧先生憶述1989年六四事件,黎智英作為服裝品牌佐丹奴創辦人義賣T恤支持學運開始留意他,後來《蘋果日報》創刊,他就一直是讀者。他說喜歡《蘋果》的大眾化風格,也欣賞該報「有個追求民主自由嘅價值觀」。

image22 ▲ 盧先生

image23 ▲ 趙女士今早帶同數張印有經文的紙張到場,並以黎智英名字作藏頭詩。警員逐一檢查後請她放入隨身袋。趙女士表示與黎智英同一信仰,希望用較溫和的宗教方式向被告和家屬表達心意。

多國領事到場旁聽 英方判刑後將回應

德國、英國、美國、加拿大、歐盟、瑞士等11名領事到場旁聽時,被警方檢查身份證。

英國駐香港及澳門特別行政區總領事戴偉紳表示首相早前與習近平會面,已向他提及黎智英案。英方會在判刑後作回應。

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副主任高明德Matthias Kaufmann則表示關注案件,公開透明是香港司法體制的重要價值。

image24 ▲ 歐盟駐港澳辦事處副主任高明德Matthias Kaufmann

黎智英判囚20年 《蘋果》高層囚6年9個月至10年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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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蘋果》高層面對的國安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代高院)宣讀判刑。黎智英被判囚20年,為《港區國安法》實施以來刑期最重的被告;張劍虹囚6年9個月、陳沛敏囚7年、羅偉光囚10年、林文宗囚10年、囚馮偉光10年、楊清奇囚7年3個月。

image26 ▲ 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黎智英妻子李韻琴今早到法庭旁聽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共3罪成;多名高層則被控1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和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當中認罪的高層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因為替控方作證,獲得控方大幅度減刑;羅偉光、林文宗及馮偉光雖然認罪,但控方沒有要求他們轉為證人,只獲得認罪減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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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兩名重光團隊成員陳梓華和李宇軒則因為承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分別判囚6年3個月和7年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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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妻、陳日君、鍾沛權離庭時大批警員「協助」

黎智英妻子李韻琴、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步出法院後被記者包圍,大批警員阻隔記者,出現推撞混亂場面。李韻琴手挽陳日君,約8分鐘後二人乘私家車離開,未有回應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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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立場新聞》總編輯、陳沛敏丈夫鍾沛權離開法庭時,大批記者包圍追訪,大量警員分隔記者和鍾,鍾沛權向警方示意可自行離去。被問到會否上訴及感受,他均沒有回應,僅雙手合十向記者表示:「辛苦晒,我真係冇嘢講。」其妻子陳沛敏被判囚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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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聞判表情從容 多名被告家屬難掩傷痛哭成淚人

image31 ▲ 黎智英庭上自辯肖像漫畫

【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多名《蘋果》高層面對的國安案件,雖然司法機構列出判刑需時1小時,但國安法指定法官杜麗冰只花約十分鐘宣讀各人刑期,即告散庭。黎智英在聽到20年刑期後,表情從容,黎的妻子李韻琴則強忍淚水,之後戴上墨鏡,掩鼻離開法庭。其中三名前《蘋果》高層被判囚10年,多名家屬感到難以接受並用力搖頭,多名前《蘋果》記者和員工哭成淚人。

代表黎智英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向記者表示,不評論黎智英的刑期,亦不知道黎智英有否上訴意願。他表示自上次求情聆訊後,未有機會與黎見面,未能對黎的健康狀況有任何更新。至於其他被告的律師,則要待閱畢詳細判刑理由後才能決定上訴與否。

image32 ▲ 資深大律師彭耀鴻

黎智英見長子次子 咧嘴而笑

今早開庭時,黎智英一直表現從容,向坐在公眾席的太太、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以及一眾前同事和好友揮手。黎智英的長子黎見恩和次子黎耀恩均有到庭,黎智英看到兩人後,開懷向他們咧嘴而笑並揮手。其他蘋果高層則較明顯較嚴肅,只是間中向公眾席的親友點頭示意。

image33 ▲ 黎的妻子李韻琴、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在判刑後步出法院時被記者包圍。大批警員阻隔記者,出現推撞混亂場面。李韻琴手挽陳日君,約8分鐘後二人乘私家車離開,未有回應記者。

最先宣讀的是「重光團隊」陳梓華和李宇軒的判刑,然後是黎智英的刑期,接著分別是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最後法官宣讀前總編羅偉光、前執總林文宗、前英文版執行總編輯馮偉光一律判處10年監禁,他們三人顯得略帶愕然。法官杜麗冰表示感謝各方律師團隊後,隨即宣告散庭,然後懲教人員急急催促各被告步入囚室。

image34 ▲ 囚車今早抵達法院時

排隊黨疑收錢「做戲」 庭內叫囂「有天理」

在10分鐘的宣判當中,發生一段「小插曲」,有旁聽市民在杜官宣讀完黎智英的20年總刑期後,站立大叫「好啊,有天理啊」,法庭保安最後「邀請」該人離開法庭。有連日在法院外通宵露宿排隊的市民表示,認得該人是排隊黨,質疑是收錢做戲。

image35 ▲ 疑似排隊黨人士

image36 ▲ 散庭後,有數名女子自拍,操鄉音表示「賣國賊、大快人心」。

法官指黎智英體重下跌不代表引發健康關注:有足夠醫療照顧

image37 ▲ 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資料圖片)

【獨媒報導】被視為「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主腦的黎智英沒有撰寫任何求情信,代表他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以黎智英的年齡、健康和單獨囚禁為主要求情理由,結果法庭和控辯雙方花了相當時間爭論黎智英旳體重。三名指定法官在47頁判詞中,花了12頁,即近四分一討論黎智英的健康,包括體重變化,結論是指他「一般健康狀況穩定」,又指黎有否減磅並非重點,而是體重下跌是否引起關注及黎在囚期間是否得到足夠醫療照顧。在一輪分析後,法庭決定「酌情」減刑2年1個月,不過及後在判詞指,因應黎干犯「嚴重和重大犯罪行為」,整體刑期又「上升」至20年。

12頁判詞,詳細地記載了黎智英的醫療狀況。法庭首先稱獲告之,在2024年1月,被告確診患有視網膜分支靜脈阻塞伴隨黃斑水腫,自從2023年10月就接受治療;2024年6月,黎有高血壓問題;在2024年6月和2025年5月,黎的體重下降;2025年7月,黎智英出現心悸問題,血液檢查顯示他缺乏某種酵素,患有血紅蛋白疾病、脾臟腫大、心房曾一度阻塞;2025年9月,黎亦出現持續聽力下降。2025年9月,黎出現甲溝炎,一種在指甲周遭組織發炎的情況,亦有指甲因營養不良而變形和變色的情況。

image38 ▲ 資深大律師彭耀鴻

判詞詳列多項健康狀況 惟法官結論「健康穩定」

然後,法庭花大部份段落反駁黎的健康狀況。法庭指,黎自從進入懲教設施後一直有服用私人藥物,直至於2021年12月轉介至醫管局的社區外展專科醫生。他獲處方高血壓、高血脂藥、和糖尿病藥。醫院驗血後,沒有發現除了這些慢性病以外,黎智英有任何異常。黎在今年1月8日進行的最新檢查,他服用處方藥物後,血壓正常。

法官又指,黎智英又曾於2021年2月投訴牙痛,他的個案轉介至外展牙醫後,曾於2021年4月接受治療,黎之後並再無任何投訴。另外黎被診斷患有早期白內障,他的個案獲外展眼科醫生定期監察。黎在2023年9月一次覆診,被發現有患有視網膜分支靜脈阻塞伴隨黃斑水腫的問題,轉介至葛量洪醫院接受治理,之後定期到該院覆診。

image39 ▲ 囚車離開法院時

指黎沒有服用緩和心悸藥物

至於黎的腳甲問題,懲教院所的醫療人員在2024年6月發現有厚甲問題,但未有發現導致疾病,衞生專家無發現任何問題需跟進。到了2025年6月,懲教院所的醫療人員發現他的兩側姆指指甲呈現營養不良,2025年9月出現發炎問題。但法庭指,因為黎傾向「保守管理」,沒有進一步覆診。除了以上問題,判詞亦指黎曾投訴腰背痛、心悸問題,在2025年8月,專科醫生使用心臟監測儀,但紀錄上未有心悸狀況出現,而黎未有服用緩和心悸的藥物。

有關黎智英體重的問題,黎在2020年12月首次在懲教看管時,體重為80公斤,在今年1月最新體重是79.2公斤。辯方指黎的體重曾一度上升至86公斤,其後暴跌至79.2公斤。但三法官在判詞指,黎智英有沒有減磅並不是重點,重點是體重下降是否代表有醫療狀況關注,及黎在懲教看管下有沒有得到適切照顧;法官認為兩者的答案皆「不是」。

法官進一步引案例指,一般量刑原則下,健康因素鮮有是嚴重罪行的減刑因素。不過在考慮黎年老、健康狀況、獨立囚禁等因素疊加,會令他獄中生活較其他囚犯艱難,所以就煽動發布刊物罪減刑一個月,兩項串謀勾結罪則各減刑一年。

不過該項減刑,隨即在「總刑期原則」下被抵消。三法官指黎智英干犯了嚴重和重大犯罪行為,法庭認為適合的總刑是20年,下令將煽動當中的一年和蘋果案的兩年,與勾結「重光團隊」的控罪分期執行,將總刑期「調整」至20年,其餘刑期同期執行。而黎智英本身正因欺詐案服刑,法庭指考慮兩案控罪性質完全不同,總量刑考慮是將本案18年,與欺詐案分期執行。

image40 ▲ 判刑日法院外

三公司待清盤無力支付 仍各罰300萬

另外,已待清盤的三間蘋果公司須面對的罪責,法官指即使三公司沒有能力支付罰款,但不代表毋須罰款,因為要反映罰行嚴重性,三間公司各罰款3,004,500元。

串謀勾結外力15年量刑起點 黎智英「主腦」須加刑 認罪無作供者「最低消費」10年

image41 ▲ 囚車到達法院時

【獨媒報導】現年78歲的黎智英,判囚20年的刑期是如何得出?認罪的6名高層,何以有不同刑期?判詞交代了量刑考慮,首先3名指定法官認為案情屬「罪行重大」,量刑硬性規定在較高「層級」,即10年至終身監禁;各個被告早就知悉串謀計劃,他們的角色積極而廣泛,因此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控罪,三法官一律將各被告的刑期起點定位15年。

在15年起之上,法庭對各被告有不同「微調」。指定法官稱黎智英是案中主腦,即串謀計劃的背後推手,有加刑因素,在考慮其健康狀況和整體罪行嚴重性後,判刑20年。替控方作供的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以及「重光團隊」的陳梓華和李宇軒,除了三分一認罪扣減外,亦獲《國安法》33條下「從輕減刑」,得到最終刑期6年3個月至7年3個月不等。至於認罪但沒有作供的羅偉光、林文宗和馮偉光,就只獲得三分一扣減,最終判處10年監禁。

image42 ▲ 黎智英(資料圖片)

「罪行重大」如何理解?法官認同用「常理」

有關國安法29條「勾結外國勢力」的刑罰條文,寫法是分兩個量刑層次,可以是「處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屬「罪行重大」,則處10年至終身監禁。3名指定法官杜麗冰、李運騰及李素蘭首先在判詞確立兩層量刑的原則,以及《國安法》33條下,可以將量刑由較高層下降至較低層。另外法官認為,《國安法》的立法原意是要維護國家安全,若涉及勾結外國勢力而危害國家安全,會被視為較嚴重,而且有更重判刑。

至於如何理解「罪行重大」,三法官指《國安法》下沒有法定釋義,但同意控方指應用「一般常理意思(ordinary and natural meaning)」。具體考慮的因素,包括了當時的社會氣氛、犯案手法例如措詞和平台、犯案次數長短、罪行規模、是否預謀犯罪、有否涉及武力、涉及人數、請求制裁的目標對象、是否成功導致外國制裁,以及罪行對香港特區或中國帶來的實際影響或潛在影響。

辯方在求情時力陳,法官在考慮量刑層級時,須在考慮被告確實行為後才決定層級。辯方舉例,若認為被告罪責較輕,即使案件整體屬「罪行重大」,也應處較低3至10年監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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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責若各異可判不同刑期 惟官指各人角色積極廣泛

三法官在判詞稱辯方指出的觀點重要,因為可能涉及被告可否得到認罪的三分一扣減,而且亦涉法律議題,若被告對串謀計劃知悉不多、在串謀計劃有不同角色,到底罪責是否相同。

三法官稱知悉相關案例,法庭可以因應被告在串謀案件中的不同罪行,而對各被告有不同判刑;但同一時間三法官指,有案例列明,即使被告在串謀案件中「微不足道(insignificant)」,也不是求情因素。在蘋果案的串謀罪行當中,三法官指黎智英毫無疑問是主謀,理應有較重罪責,而其他被告的罪責的確相對難分辨,不過在裁決書中,法庭認為各被告角色積極而廣泛。

嚴重之處:犯案時香港未從動盪恢復、制裁至今仍生效

結論是,毫無疑問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罪行屬「罪行重大」,當中有7項考慮,包括指罪行發生期間,香港尚未從「反修例運動」的動盪中恢復、串謀犯罪使用了具有眾多本地和海外讀者的平台、犯罪明顯有預謀、有多次犯罪行為,而外國顯然考慮了「重光團隊」的建議而對香港進行制裁,該些制裁至今仍未移除。法官補充,雖然「重光團隊」並非外國採取制裁的唯一原因,但肯定是其中一個促成因素;若有人認為兩者無關,實在是不切實際。

三法官將案中所有涉及「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的被告,刑期一律定於15年作為起點。

不屬「超級告密者」 不獲50%以上扣減

法庭首先處理黎智英的整體刑期。判詞指他是案中主腦和整個串謀計劃的幕後推手,將他的刑期加至18年,因為其高齡、健康狀況及單獨囚禁等因素相加,考慮其中生活比其他囚犯更艱難,酌情扣減2年1個月,但亦因法庭認為黎干犯了「嚴重和重大罪行」行為,以及總刑期的原則,最終調整至20年刑期。

至於案中曾替控方作證的「從犯證人」,包括張劍虹、陳沛敏、楊清奇、陳梓華和李宇軒,他們獲控方確認可獲《國安法》33條從輕處刑的原則。部分被告曾提出自己符合「超級告密者」條件,可以獲得50%甚至更多減刑。不過三法官不接受各人屬「超級告密者」。

image44 ▲ 張劍虹(資料圖片)

image45 ▲ 陳沛敏(資料圖片)

image46 ▲ 楊清奇(資料圖片)

陳梓華扣最多 稱英國出生難返英國 獲官同情

就張劍虹的個案,法庭接納他具有正面良好品格,因為他在2020年曾一次性捐款500萬元予蘋果日報慈善基金,亦向其他慈善機構捐出180萬至190萬元。連同其他求情因素,刑期是6年9個月。同樣地,陳沛敏因對蘋果慈善基金工作有貢獻,法庭同信她有正面良好品格,總刑期是7年。楊清奇因為認罪和協助控方,獲得法庭扣減7年6個月,另因為其「家庭狀況」,法庭以人道理由再減3個月,總刑期是7年3個月。

image47 ▲ 李宇軒(資料圖片)

至於屬「重光團隊」及「12港人」之一的李宇軒,法庭指他回港後與執法當局充分合作,從內部人士角度就「Stand with Hong Kong Foght for Freedom」和「對華政策跨國議會聯盟」的工作和活動提供了詳盡和重要證供,總刑期是7年3個月。

陳梓華的證供亦對定罪非常關鍵。法庭稱,留意到本身在英國出生和受教育的陳,對於返回英國有疑慮,因有某些「同謀人士」仍於當地在逃,決定酌情減至6年3個月總刑期。

image48 ▲ 林文宗(資料圖片)

image49 ▲ 羅偉光(資料圖片)

而案中判刑僅次於黎智英的,是三名認罪但沒有作供的高層羅偉光、林文宗及馮偉光。判詞指,「他們沒有作供,也沒有協助控方」,只能得到慣常認罪三分一扣減,即10年監禁。法庭又強調稱,10年監禁已是法例所訂的最低刑罰。

警方3.7米外拉橙帶「採訪區」 阻記者即場訪排隊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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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今天是黎智英案判刑日,法庭最終判囚20年。今日西九法院庭外,警方比過往更嚴厲阻攔採訪。開庭前的早上一如以往,大批記者在法院外採訪排隊的旁聽人士,惟警方多番喝止記者停留,更拉起橙帶要求記者將市民帶到「採訪區」訪問,令不少市民卻步,採訪難度大增。記者即場量度,橙帶與隊伍最近距離都有約372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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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往記者會進入旁聽人士隊伍採訪,早前警方開始採取新安排,在隊伍外拉起橙帶,記者需要伸長雙手遞出錄音機訪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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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實施更嚴格安排,在隊尾372厘米外拉起橙帶,要求記者將受訪者帶入「採訪區」,方可訪問。但記者接觸排隊人士時,多次被警方厲聲要求不能停留,必須返回採訪區,不少旁聽人士不願離開隊伍受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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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人士指佈防前所未有

今早十多名警員又在隊尾搜查多人隨身物品,旁聽人士吳女士形容警方佈防、警力「未見過咁重,我覺得好浪費資源」。她不滿警方阻礙採訪,「採訪啫嘛,咪比人講幾句嘢囉,都冇阻礙你哋。我唔覺得點解要咁驚見傳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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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指判刑「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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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蘋果日報》及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三項危害國家安全罪行罪成,今日判刑,其中黎智英判囚20年。政府以題為《原訟法庭就「黎智英案」的判刑彰顯公義》發稿,行政長官李家超指,「黎智英罪行滔天,惡貫滿盈,被重判入獄20年,彰顯法治,伸張正義,大快人心。」

新聞稿引述四大段李家超的評論,他指黎智英長期利用《蘋果日報》荼毒市民、煽動仇恨等,又公然乞求外部勢力制裁中國、制裁香港特區,犧牲人民福祉,賣國禍港,損害國家和香港特區利益,形容為「罪證纍纍,罪有應得」。

勾結外國首案 李家超:重要里程碑

李家超指,法庭審訊「證實了黎智英的反中亂港主腦角色,行為齷齪無恥」,其「滔天罪行」是《香港國安法》公布實施後第一宗獲判罪成的『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案件,形容是重要里程碑。

他盤點「黎智英團夥及《蘋果日報》」的「惡行」,包括茶毒部分市民尤其是年青人,「變得激進暴戾」,於「黑暴」期間破壞公共設施「更放火燒人」,又偷運真槍、製造炸彈、策劃恐怖活動等,指截至去年底有逾2,400人因此需承擔法律後果。

政府發言人指黎智英「無恥地充當外部勢力的爪牙,危害國家安全」,促成的外國針對中國及香港特區政府官員制裁「至今仍未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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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充公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的罪行相關財產

發言人指,政府將充公保安局局長鄧炳強早前已根據《香港國安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凍結的黎智英及《蘋果日報》相關公司的罪行相關財產。《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法庭各判罰款3,004,500港元,發言人指政府亦將按《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第32章)第360C條,將三間公司自公司登記冊中剔除。

中聯辦:依法懲處黎智英是罰當其罪、捍衛法治 「香港最好的賀年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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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及勾結外國勢力罪成,被判入獄20年,為《香港國安法》實施以來被判刑最重的一人。港澳辦、中聯辦及駐港國安公署今日下午先後發聲明回應。中聯辦指依法懲處黎智英是罰當其罪、捍衛法治及維護福祉,並引述「有市民網上發聲認為『這是香港最好的賀年禮物』」。

同案8名被告分別被判刑6年3個月至10年,黎智英則被指是幕後主腦及推動者。中聯辦今午以「依法懲處黎智英是罰當其罪、捍衛法治、維護福祉」為題發文,稱判刑充分彰顯司法公正和法治權威,又指司法機構依法懲處黎智英及其他犯罪分子,有力維護國家安全,有效彰顯法治精神,得到香港社會各界和廣大市民同聲支持,有市民網上發聲認為「這是香港最好的賀年禮物」。

指判詞已顯示黎智英罪孽深重 審訊過程中拒不認罪

中聯辦發言人表示,較早前的判詞已顯示,黎智英是反中亂港團夥「主腦」鐵證如山、罪孽深重,而且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不收手,在保釋和還押期間仍繼續從事犯罪活動,在審訊過程中拒不認罪。中聯辦續稱,注意到香港居民沒有忘記黎智英操控輿論工具肆意「洗腦」,沒有忘記黎智英縱暴煽暴、鼓吹「攬炒」、「私了」,沒有忘記黎智英公開叫囂「為美國而戰」,沒有忘記黎智英配合外部勢力策動「顏色革命」,把香港特區推到極危險境地。

在聲明中,中聯辦亦炮轟美英等國家一些政客無視國際關係基本準則,無視自身國家在國家安全方面設置的嚴刑峻法,無視黎智英案的確鑿罪證,與竄逃海外的反中亂港分子沆瀣一氣,在黎智英案依法審理、公正裁決過程中,公然為黎智英撐腰張目、包庇美化、幹預施壓,妄圖為其開脫罪行,粗暴幹預中國內政和香港司法,充分暴露其野蠻本性和「雙標」醜態,事實再次證明,外部勢力和反中亂港分子卑鄙的伎倆把戲終究是枉費心機。

中聯辦:一如既往支持特區依法懲治危害國安行為

中聯辦發言人強調,在黎智英案審理過程中,香港特區政府堅定維護國家安全,對外部勢力的粗暴干涉、攻擊抹黑給予了強烈譴責、嚴正反駁;香港特區司法機構無畏幹擾、無懼恫嚇,對黎智英案進行公平審訊、依法判刑,堅決捍衛法治精神、司法公義。

中聯辦最後重申,將一如既往支持香港特區依法防範、制止、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捍衛香港風清氣正人心齊的社會氛圍,促進香港長期繁榮穩定。

駐港國安公署:判刑結果彰顯國安法治權威 捍衛香港法治精神

除了中聯辦,駐港國安公署以「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對反中亂港首惡分子黎智英依法判刑」為題發聲明,表示堅決支持香港司法機關依法對黎智英案作出量刑裁決,對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犯罪行為予以懲治,認為判刑結果彰顯國安法治權威,捍衛香港法治精神。

在聲明中,公署表示,黎智英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程序公開透明、嚴謹合規、公平公正,黎智英各項合法權利得到保障。而案件審理過程已充分表明,黎智英是一系列反中亂港事件的主要策劃者和參與者,是外部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和馬前卒,是「修例風波」的幕後「推手」,是名副其實的反中亂港首惡分子,是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三項控罪的主腦。

批西方國家政客無視國安全嚴刑峻法 粗暴干預香港司法

國安公署又表示,依法維護國家安全,嚴懲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世界上任何一個國家或地區都責有攸歸。香港特區依法懲治危害國家安全犯罪分子,捍衛法治尊嚴,維護司法正義,於法有據、於理應當。

公署最後亦指個別西方國家政客無視本國在維護國家安全上的嚴刑峻法,無視黎智英案鐵證如山和罪孽深重,打著「人權」「自由」的幌子,公然為黎智英撐腰張目,以制裁相威脅,粗暴干預香港司法。在黎智英被定罪後,仍然叫囂要求「立即無條件釋放」,充分暴露其蠻橫踐踏法治精神、破壞香港司法獨立的虛偽「雙標」,坐實其與黎智英的深度勾連關係。

港澳辦:展現香港法治的成熟煙靭和無可指摘的公信力

國務院港澳辦就在微信公眾號發表署名「港澳平」的文章,指黎智英被嚴懲是彰顯法治伸張正義,認為判刑充分體現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的堅定意志,有力彰顯法治精神。

港澳辦亦特別點出,指今次案件審理公開透明、程式嚴謹,被告人訴訟權利依法受到保障,法院獨立進行審判不受任何干預,展現香港法治的成熟煙靭和無可指摘的公信力。

鄧炳強:判決彰顯正義及香港核心價值 將申請充公黎智英犯罪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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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及勾結外國勢力罪成,被判入獄20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午見記者回應案件,指法庭就黎智英的判決及判刑,均彰顯了法律的正義及香港的核心價值。

黎智英在去年12月15日被法庭裁定罪成後,鄧炳強當日下午亦在政府總部特地見記者回應案件。鄧炳強今午亦再次見記者回應黎智英案判決,指法庭頒下的判決指明黎智英是案件主腦及推手,更多次親自勾結外國勢力,乞求對中共、香港特區政府實施制裁,更進行敵對行動,考慮到其角色為罪行重大,遂重判入獄20年。

鄧炳強重申,黎智英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前或後,其唯一意圖便是即使犧牲中國、香港人民利益,都要謀求令中國共產黨倒台。他表示,法庭已在判決中點出,案中的串謀發佈煽動刊物遲最嚴重級別,串謀勾結外國或境外勢力亦屬罪行重大,有關罪行在香港飽受修例風波、社會暴亂影響後的艱難時期發生,相關串謀不但經過精心策劃,涉及各方參與者,「而且早有預謀㗎,而非單一事件」。他斥所有被告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繼續犯罪,甚至在拘捕後仍然沒有立刻停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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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外國仍未撤銷制 批黎智英團夥多年來作惡連連

鄧炳強又指外國針對中國、香港特區政府官員採取的制裁措施至今仍未撤銷,法庭已清楚指出黎智英是案件的主腦及推手,「係加重佢罪責嘅因素」,判刑反映法庭認同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嚴重,必須嚴懲。

他批評,黎智英及其團夥多年來作惡連連,多年來以假消息、假新聞誤導市民,荼毒青年甚至煽動仇恨,宣揚及美化暴力:「仲要違反中亂講分子提供資金,引發港版顏色革命,令全港市民受到無盡嘅苦難同埋創傷。」他重申,法庭判刑說明法律絕不容許任何公然傷害自己國家、同胞,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行為,「香港係法治地方,冇任何人可以凌駕法律之上」。

如數家珍列出「黑暴」暴行 指當時人性底線遭踐踏

鄧炳強稱雖然法庭已就案中被告作重判,但他們對社會已造成難以彌補的傷害:「好多原本係善良嘅市民,特別係年輕人,喺黎智英同埋佢所操控嘅《蘋果日報》以及佢哋勾結嘅外國勢力荼毒底下,喺『黑暴』期間變得瘋狂激進,錯誤咁樣認為使用暴力去解決問題係啱嘅。」

除此之外,鄧炳強不忘如數家珍,列出「黑暴」在2019年的暴行,包括衝擊立法會、四處破壞、向持不同政見的市民及執法人員掟磚、汽油彈:「將佢哋打到血流披面,更甚做出縱火、燒人呢啲咁滅絕人性嘅行為,當時人性嘅底線係被踐踏。價值觀都被嚴重扭曲嘅情況底下,我哋甚至見到有年輕人策劃恐怖活動,製造炸彈,好在我哋警方及早搗破咗呢啲計劃,先至可以避免造成大量市民嘅傷亡。」他表示,該些被煽動唆擺的年輕人,最終亦要承受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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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責美西方國家 刻意為黎智英塑造悲情形象

鄧炳強同時斥責多個美西方國家、反華媒體組織及政策,甚至國際組織,竟聲稱案件是政治檢控,持續故意將黎智英的犯罪行為與新聞自由混為一談,更刻意為其洗白,無視其操弄媒體以煽動大眾作出賣國家、人民利益,為外部勢力作滲透給年輕人洗腦的顛覆工作的無恥行為;又捏造黎智英健康不佳,刻意為其塑造悲情形象及賣慘,藉此要求特區政府以健康及年紀理由進行釋放。

他強調,法庭已經在裁決中清楚表明,黎智英絕非因為政治觀點及信念而受審,法庭以頒下長達855頁的裁決理由,已經充分展現法庭嚴格依照法律及證據作出裁決,不受任何干涉,更沒有任何政治考量,「所謂政治檢控完全係子虛烏有」。

在見記者的發言中,鄧炳強不少內容與去年12月見記者時類近,包括再次強調黎智英並非被迫接受單獨囚禁:「到今日都仲有人要擘大眼講大話,拒絕去接受呢個,就係黎智英終止同其他囚犯交往呢個安排,一直都係根據佢自己本人嘅意願而作出,而並非懲教署嘅主動安排。」

鄧炳強:將適時申請充公令 將三間公司在公司登記冊剷除

另外,鄧炳強指由於法庭已判刑,特區政府將適時向法庭申請充公令,沒收黎智英及其三間公司的犯罪得益,並根據《香港國安法》啟動程序,根據《公司清盤及雜項條文條例》盡快將《蘋果日報》三間相關公司在公司登記冊「剷除」。

不過,鄧炳強表示,本港目前仍然有國家安全風險,尤其外部敵對勢力一直藉案件攻擊特區政府依法履行國家安全的重要職責,甚至對中央、特區政府官員實施所謂制裁,另有通緝犯、指明潛逃者在外國敵對勢力包庇下,進行煽動市民對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憎恨,重申特區政府必定嚴正反駁,將事實呈現於全港市民及全世界。鄧炳強最後以覆述發言內容。

黎智英可獲行為良好三份一扣減?鄧炳強:懲教署長因應實際情況考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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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指違反《香港國安法》,遭控以兩項「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罪成,被判入獄20年。被問到黎智英是否不會獲得行為良好的三份一刑期扣減,及其他已認罪高層,會否可獲扣減。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回應稱,任何干犯國家安全罪行人士,必須在懲教署署長認為其提早釋放不會不利國家安全,「就會考慮嘅」:「呢個係懲教署署長因應每一件案件,每一個被告人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呢個考量。」

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午見記者回應黎智英案判決,在記者發問環節中,《獨媒》問鄧炳強,黎智英是否不會獲得行為良好的三份一扣減刑,另關注其他已認罪高層,會否可獲相關扣減,並問及《蘋果日報》現已停刊,他們已非公司僱員,當局會如何評估他們對國家安全是否不利。

趙家賢成國安案首名被告獲扣減

記者亦問鄧炳強,當局會否參照國安案首名因行為良好而獲扣減的被告趙家賢,即替懲教署拍攝認罪悔改影片,便可獲得三份一扣減。根據《監獄規則》第69條,服刑中的囚犯如實際刑期超過1個月,可因勤奮及行為良好而按照本條的規定獲得減刑。不過,條例在前年修訂後,因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而服刑的囚犯,除非懲教署長信納減刑不會不利於國家安全,否則不得獲得減刑。

鄧炳強回應稱,任何干犯國家安全罪行人士,必須在懲教署署長認為其提早釋放不會不利國家安全,「就會考慮嘅」:「呢個係懲教署署長因應每一件案件,每一個被告人根據實際情況作出呢個考量。」

《無綫新聞》追問充公黎智英及三間公司的時間表,並指黎智英的最高刑期可為終身監禁,問鄧炳強對刑期的看法。鄧炳強只稱當局會盡快根據法例申請充公令,並相信20年的刑期已反映罪行的嚴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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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英國互換囚犯?鄧炳強:黎智英係中國人

《商台》就問鄧炳強,假若英國政府引用與本港仍然生效的「移交被判刑人協定」,即安排擁有英國護照的黎智英到英國服刑,特區政府會否配合,更問及會否考慮以黎智英,與英國互換囚犯,包括早前駐倫敦經貿辦間諜案中的被告。

鄧炳強聞訊後面色為之一沉,稱「黎智英係中國人」:「佢喺香港中國犯法,佢喺香港中國入面服刑係非常合理嘅。」

黎智英判囚20年或獄中渡餘生 李桂華:佢十分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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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現年78歲的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今日被判監20年,為《國安法》生效以來判處的最高刑罰。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於判刑後被問到黎智英有可能在獄中渡過餘生,他回應指:「我相信呢個問題,我哋在座之中無人能夠講得到,呢個係天先知道,但係我想講一樣嘢,佢所獲得嘅刑期係佢十分應得。」

李桂華:黎無做過好事可用作求情理由

李桂華於判刑後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地下見記者,表示歡迎法庭重判黎智英,突顯其罪魁禍手及幕後推手的角色:「其實佢係想做成裡應外合咁嘅情況,行為係極度卑劣。」至於五名從犯證人則被判處監禁6年3個月至7年3個月,李桂華認為判刑體現《國安法》中對揭發他人罪行而查證屬實的被告是可以從輕處罰。

李桂華又提到,黎智英曾以年老、身體有毛病及長期單獨囚禁為求情理由,並反駁指庭上已揭示對方曾得到懲教署及醫管局適切治療,單獨囚禁亦是由對方申請:「明顯地,黎智英對香港真係冇做過啲乜嘢好事,可以用嚟做求情理由。」

他強調由黎智英於2020年8月10日被捕至今日判刑,整個審訊過程絕對公開透明,形容是「充分彰顯香港司法制度嚴謹」、「香港法治精神最佳寫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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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判監20年為「最高檔次」

在提問環節,《大公報》問及判處黎智英20年監禁是否已達「以儆效尤」的效果,是否可阻嚇反中亂港的內外勢力。李桂華解釋20刑期背後意義代表「罪行重大」、「最高檔次」,本身量刑起點為15年,法官已加入加刑因素,例如煽動罪加重2個月,勾結外國勢力加重3年,反映案情嚴重性及黎智英的獨特性。

《無綫新聞》問蘋果案是否已告一段落,李桂華稱調查仍未完成,但現時不便透露。至於法庭曾考量黎智英的身體狀況作判刑,是否與警方對黎智英的健康理解有落差,李桂華重申黎智英的真實健康情況遭到誇大,只是法庭向黎智英「格外施恩」,並不等於沒有誇大狀況。

《商業電台》關注國安處會否就各被告刑期提出上訴,李桂華指刑期已反映事實,是否上訴需與律政處商量。對於黎智英有可能於獄中渡過餘生,李桂華就稱:「我相信呢個問題,我哋在座之中無人能夠講得到,呢個係天先知道,但係我想講一樣嘢,佢所獲得嘅刑期係佢十分應得。」

李桂華稱本港無「保外就醫」 惟承認容許囚犯送到他國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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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三罪罪成,今日判囚20年。有記者關注現年輕78歲的黎智英如日後健康情況惡化是否可獲體恤處理,甚至「保外就醫」。警務處國家安全處總警司李桂華強調本地法例「冇呢樣嘢」,亦不願回應如對方身體轉差將有何安排,僅稱「我哋今日未必係好適合時候討論」,但承認制度上容許囚犯送到其他國家服刑。

年初有報導指,英國政府正在探討引用英國與香港仍生效的「移交被判刑人協定」(Transfer of Sentenced Persons Agreement),尋求擁有英籍的黎智英移送英國服刑。協定內容指移交需要滿足特定條件,包括被判刑人是英國公民或與皇室有密切聯繫;判決已屬最終判決,移交方內就罪行未有任何進一步訴訟;獲移交方、接收方及被判刑人士三方均同意,就可以展開移交。協定同時指,如締約任何一方鑑於被判刑人的年齢、身體狀況或精神狀態而認為有需要,被判刑人可由有權作為其代表的人代表其同意移交。被移交後,接收方須繼續執行對被判刑人的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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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桂華於法庭判刑後見記者,在提問環節,《獨媒》問及內地同外國過往有達成交換囚犯的例子,國安處對交換囚犯有何立場;如果有國家提出交換黎智英,國安處是否堅決反對。李桂華指沒有聽聞「交換囚犯」,只聽過「交換人質」或「交換戰俘」,不過認為問題涉及到國家層面,「我覺得我唔可以點講」。

李桂華之後主動談及囚犯是否可以送到其他國家服刑,承認制度上容許相關情況,但當中需牽涉法律程序:「係要經過兩地律政方面作出申請,我估我剩係可以補充呢樣嘢。」

《Now新聞》關注現年78歲的黎智英如日後健康情況惡化,是否可獲體恤處理,甚至「保外就醫」。李桂華強調:「喺我哋法例入面冇呢個名詞,冇呢樣嘢。」他又指黎智英今日於庭上「精神好唔錯」,但就不願回應如對方身體轉差將有何安排,僅稱「我哋今日未必係好適合時候討論」。

湯家驊指黎智英判刑恰當 審訊符合人權及法治:佢想講乜都任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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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及勾結外國勢力罪成,被判監禁20年。行政會議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認為黎智英的刑期恰當,判囚20年是不算寬鬆且相當嚴謹,並指法庭於國安案件中處理較一般刑事案嚴謹,在審訊中亦符合人權及法治原則,給予最大空間被告,「佢想講乜都任佢講」:「有好多時候,我留意到新聞呢,黎智英喺證人庭裏邊所講嘅嘢同案件內容就唔係咁相關,但法官都無唔俾佢講,所以顯示到盡量尊重被告自辯權利。」

單獨囚禁獲減刑 湯家驊:法庭寬大處理無可厚非

湯家驊今早在商台節目《在晴朗的一天出發》表示,黎智英的刑期恰當,指對方是香港傳媒創辦人和操控人,與外國有密切關係,特別是美國,形容是相當大影響力的人,而呼籲制裁國家相較一般人力度大,因此屬嚴重個案。湯家驊指在求情階段時所有辯護律師都同意該案屬於嚴重勾結個案,沒有任何爭拗,而考慮黎的個人情況,包括年齡,以20年為總刑期是不算寬鬆且相當嚴謹。

另外,湯家驊提到,法庭對於國安案的處理較一般刑事案嚴謹,符合國際人權公約及法治原則,同時又給予最大空間被告,「佢想講乜都任佢講」:「有好多時候,我留意到新聞呢,黎智英喺證人庭裏邊所講嘅嘢同案件內容就唔係咁相關,但法官都無唔俾佢講,所以顯示到盡量尊重被告自辯權利。」

image72 ▲ 黎智英庭上自辯肖像漫畫

被問到單獨囚禁屬黎智英個人要求,為何屬於為減刑因素。湯家驊解釋指,單獨囚禁不能與他人接觸是「苦事」,雖然是自願但監禁情況較他人艱難,故法庭以寬大角度考慮,屬無可厚非。

囚犯移交外地服刑罕見 惟指如國家有外交安排需跟從

至於移交英國服刑的可行性,湯家驊指移交與否需兩地達成協議達成,他認為一般是犯人在外地犯法,再在香港拘捕,服刑才適用,但犯人在香港犯法卻移交外地,如有則屬相當罕見,「我諗唔到有咩情況適用。」

至於判刑會否影響外交關係?湯家驊指外交情況由國家處理,並非特區政府自治範圍內的事。他續指本港要堅守法治原則,根據法律辦事:「喺依家情況底下,我睇唔到有咩乜嘢理由會改變黎智英需要服刑嘅年期,或者監禁情況,但如果國家同第二個國家或者地方,有特別外交上安排,咁我哋係需要跟從嘅。」

電郵或通訊紀錄或被刪除 湯家驊:外界是不得而知

至於有關其他被告,部分屬從犯證人,湯家驊指,每位從犯證人角色和情況不一,不能一概而論,需視乎證供對於入罪有「幾大幫助」,但以其理解「都減咗相當多」。他指「超級告密者」減刑因素不適用於該案中,因其他個案若不去告密便難以知曉,如圍標等,但案中被告行為相當「公開」及經過一段長時間。

湯家驊認為案中有很多證據屬已知,從犯證人有助將案中不同事件串連。不過,他形容該案「奇怪」之處,是案中眾多事情都是發生在公眾「眾目睽睽」之下,只是沒有人將其串連起來,整體審視對於香港及國家傷害的效果程度。

主持提到審訊期間,坊間預期會披露更多勾結外國勢力的秘密對話或如何暗地裏勾結符證據,但似乎沒有。湯家驊則不同意,指不清楚有多少電郵或電話通訊紀錄已過期或被刪除,外界是不得而知,只可以按呈堂證據審案。

判刑前籲嚴懲重判向法庭施壓?湯家驊:少講「情緒化」言論

行政會議非官守議員在昨日判刑後發表聲明,被問到將來在其他重大的國安案是否都會發表聲明,湯家驊笑言,行政會議成員有集體負責制,政府希望行會成員支持當局立場,表現出與政府立場一致,重申過往亦會在重大事件發聲明,例如大埔宏福苑五級火等。

另外,多名立法會議員在判刑前公開指要嚴懲重判,是否被視為向法庭施壓。湯家驊就認為,在司法程序進行期間,不適宜就判刑談論個人睇法,眾多聲音會被視為向法庭施加壓力,令法庭在判決方面堅持獨立性更加困難。他又指個人作為律師,一向勸喻他人在判刑前少講較「情緒化」言論,尤其是在社會上有「相當地位」人士。

江旻憓斥案件惡劣衝擊社會秩序 今後聚焦經濟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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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發佈煽動刊物及勾結外國勢力罪成,被判監禁20年。多個政府部門在判刑後表態支持,多名政界人士,包括多名立法會議員就判刑發聲。旅遊界立法會議員江旻憓指案件的惡劣在於試圖削弱社會對「一國兩制」信心,衝擊以法治為基石的香港社會秩序,激化社會矛盾,對國家安全原則和底線造成嚴重的危害,強調今後要做好自己的工作、聚焦經濟發展及改善民生。

多名立法會議員紛紛在社交網站發文回應判刑,江旻憓昨晚同在社交網站發文,指法庭的判刑向社會傳遞了明確信息,任何危害國家安全,危害市民福祉和社會穩定發展的行為都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image74 ▲ 江旻憓Facebook截圖

在帖文中,江旻憓指案件的惡劣在於試圖削弱社會對「一國兩制」的信心,衝擊以法治為基石的香港社會秩序,激化社會矛盾,對國家安全原則和底線造成嚴重的危害。

本身擁有中國人民大學法律碩士學位的江旻憓,她又指「香港的繁榮穩定離不開法治的堅實保障,今後讓我們做好自己的工作、聚焦經濟發展、改善民生」。

image75 ▲ 陳穎欣(資料圖片)

陳穎欣稱判刑彰顯正義 充分展現無枉無縱的公平公正法治精神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陳穎欣則指,黎智英及涉案各被告罪有應得,認為透過今次嚴謹審理,依法嚴懲亂港分子是「合情合理合法」,相關判刑亦彰顯正義,充分展現無枉無縱的公平公正法治精神,亦具阻嚇作用,既有助維護法治、守護國家安全,更體現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香港核心價值。

陳穎欣自詡,從「黑暴」時期至今持續拍片論政,揭露外部惡勢力與反中亂港頭目黎智英等罪犯破壞香港、危害國安的真面目,並持續關注黎智英案的司法進展。

另外,陳穎欣特別提到,黎智英早前以年老、身體狀況欠佳及單獨囚禁作求情理由,國安處已回應指黎智英稱其欠佳的健康情況誇大其詞,小量減刑純屬法庭「格外施恩」。她又表示,陳穎欣又認為在嚴重罪行下,任何個人情況包括健康與年齡,在「鐵律」面前均無法構成減刑的理由,而法庭在平衡案情性質後,作出小量減刑,「乃屬仁慈之舉」。

image76 ▲ 梁美芬(資料圖片)

梁美芬指法庭量刑結果非常合理 制裁等同「懲罰八百萬香港市民」

經民聯立法會議員梁美芬認為法庭量刑結果非常合理,指黎智英是主腦人物,長期以來不論在回歸前或回歸後,均是有目的、有計劃、有系統地煽動香港社會對祖國、對特區及對持不同政見人士的仇恨。

本身是大律師兼香港基本法委員會委員的梁美芬,她斥黎智英不但沒有履行應有的社會責任,反而主動呼籲外國在經濟及政治層面制裁香港,已等同要求外部勢力「懲罰八百萬香港市民」,甚至企圖制裁整個中國及14中國人民,其造成的後果,至今社會仍在承受,認為判處20年刑期是完全合理。


案件編號:HCCC147/2021、HCCC51、52/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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