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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審訊第 97 日】


獨媒報導 | 2024.11.27

  • 陳梓華指稱黎智英欲領導勇武派 黎反駁:荒誕可笑、不可能這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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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27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踏入第97日審訊,黎智英第五日作供。另一名從犯證人陳梓華曾引述黎指勇武需要減少暴力,否則會使運動失去道德高地,又形容黎「想領導或主導勇武派」。黎否認,反指:「這是荒誕可笑的,我沒有可能這樣說」,「若我說出這樣的話是愚蠢的,這是自以為是的。」他又指那些年輕人不會聆聽任何人,故此不可能聆聽像他這樣的人。

此外,法官針對黎 Twitter 推文含有標籤「#StandWithHongKong」提問,黎則指是李兆富負責編輯和加入標籤,當時純粹理解這串字是代表「支持香港」的立場,認為與「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無關。他又重申在庭上才首次得知「重光團隊」的存在。

張劍虹稱黎在飯盒會下達編採指示 黎否認

就首項控罪「串謀刊印、發布、出售、要約出售、分發、展示或複製煽動刊物」,控方指稱黎智英透過舉行「飯盒會」來下達編採指示。「從犯證人」、時任《蘋果》社長張劍虹曾供稱,在「飯盒會」裡,所有出席者會坐下來吃飯盒,期間黎會談及對時局的看法、其政治取態,以及下達《蘋果日報》的編採政策。

image02 ▲ 前《蘋果日報》社長 張劍虹

黎今在庭上否認張的說法,反指「飯盒會」的形式是出席者向他提問,然後他解答問題。黎續指,會議歷時約15至20分鐘,大部份時間都是沉默,因為大家都在吃飯,即使有人說話,話題也不是關於報紙,而是一些無關重要的事情。他指並不是如張所稱的情況,「我們正在吃飯,不會有任何認真的事情要說,當你吃飯的時候是不會說話的。」

黎指,當大家吃完飯盒之後,每名出席者會輪流向他發問或提出意見,而他會回答問題。辯方問,情形是否好像「問答環節」和討論?黎同意。

黎:《蘋果》從不需要編採指示 因核心價值與港人一致

辯方又問,黎有否在會議上談及編採指示?黎稱沒有,因《蘋果》從不需要任何編採指示,也不需要訓練員工,因為他相信員工所抱持的核心價值與香港人一致,相關價值包括言論自由、遊行自由、宗教自由、民主和法治。

法官杜麗冰則指,編採指示與核心價值是兩回事,而黎曾經提及《蘋果》應該報導《南華早報》不會報導的新聞,屬於編採指示多於核心價值。黎僅重申,《蘋果》需要符合(coincident with)香港人的價值,而他從不需要開口下達編採指示。

法官李運騰問:「那報導角度又如何呢?」,黎則指交由記者自行判斷,因他認為不可能指示記者的報導角度,每人的寫作風格都不同。

報導稱黎向蓬佩奧談及制裁 黎對報導內容沒有懷疑

辯方指2019年7月,黎智英赴美國會見時任副總統彭斯。黎確認,並指當時沒有記者在場。辯方續指,黎在同日會見時任美國國務卿蓬佩奧。黎亦確認,指雖然其私人助手 Mark Simon 陪同他前往會見地點,但是他不被容許進入,因此需留在外面等候,而他自己則單獨與蓬佩奧見面。

The arrest of @JimmyLaiApple in Hong Kong is deeply offensive & an affront to freedom loving people around the world. When I met w/ Jimmy Lai @WhiteHouse, I was inspired by his stand for democracy & the rights & autonomy that were promised to the people of Hong Kong by Beijing. pic.twitter.com/ZwioCrvNb7 — Mike Pence (@Mike_Pence) August 10, 2020

張劍虹早前供稱,黎智英出席何俊仁主持的網上節目「細說中南海」後,曾致電吩咐他報導節目內容及「做大佢」;其後《蘋果》刊登相關報導,指黎在節目中談及與蓬佩奧會面,蓬佩奧問黎:「美國可以怎樣做?」黎則回答美國可以實施制裁,讓中國官員知道其所作所為會有後果。

黎在庭上被問到有否向蓬佩奧提及制裁,黎起初稱:「其實我未曾提及制裁,如果我沒記錯的話。」回到香港之後,除了在何俊仁的節目之外,黎不知道自己有否跟任何人談及該次會面的事。

不過其後黎改稱,他不清楚自己有否說過,但是如果《蘋果》的報導引述他說過「美國應該實施制裁,使打壓示威者的人知道有後果」的話,那麼他應該有跟蓬佩奧討論過。法官李運騰問,所以黎對於報導內容沒有懷疑?黎同意。

Twitter含標籤「#StandWithHongKong」黎稱沒問李兆富 庭上首次聽聞重光團隊

辯方展示2020年8月21日的 Twitter:

「President @realDonaldTrump calls me a brave man. I am flattered. But I am not brave enough to stand against the whole world like #Xi. I only #StandWithHongKong #StandwithTaiwan」

黎表示推文由他草擬,之後由李兆富編輯及標註特朗普,因為他不懂標註特朗普。

法官李運騰問到,推文中有一個標籤(hashtag)「#StandWithHongKong」,是一個單字,中間沒有空格。黎則指這是出自李兆富之手,因他不懂加標籤。法官杜麗冰問,但是李兆富理應不會添加一些黎不認同的內容。黎同意,並指李會加一些籠統的說法。

辯方問黎在2020年8月的時候,有沒有留意到「重光團隊(Stand With Hong Kong)」這個組織。黎不認為自己有留意,並問:「是否陳梓華的組織?」法官杜麗冰問黎有否在後來知道這組織。黎則稱在庭上才首次知道。

法官杜麗冰又問黎當時有否問李兆富「#StandWithHongKong」是什麼意思。黎表示沒有,因他不知道什麼是標籤。法官李素蘭追問:「不會好奇?」黎稱不會感到好奇,因這對於他來說不是非常重要的東西。

黎稱當時理解「#StandWithHongKong」代表支持香港的立場 非某個團體

辯方問,黎當時沒有留意到「Stand With Hong Kong」是一個團體嗎?黎同意,當時純粹理解這串字是代表「支持香港」,就如另一個標籤「#StandwithTaiwan」代表「支持台灣」,然而「Stand with Taiwan」並非一個團體。他認為這些標籤就如一個籠統的立場,代表支持香港或台灣。

黎又指,通常李兆富發布推文之後,便不會再閱讀該推文,因此不會留意李新增了什麼標籤,並重申標籤對他而言不是重要的東西。

辯方又問黎當時知不知道一個叫李宇軒的人。黎則稱,當他從新聞得悉李嘗試跨越邊境到台灣時,才首次聽聞李的名字。

image03 ▲ 李宇軒

黎後來補充,他不認為李兆富加入標籤「#StandWithHongKong」的時候,是指涉李宇軒的組織「重光團隊」,重申這個標籤與「重光團隊」無關。辯方問李有否向黎提及「重光團隊」,黎稱從沒有。

黎稱高層物色社論寫手不會徵詢他意見 聘用後才通知他

關於《蘋果》社評(《蘋論》)的撰寫人,張劍虹早前供稱寫手須經黎的批准才能聘用,包括馮偉光(筆名盧峯)、顏純鈎(筆名方圓)和楊清奇(筆名李平)。黎則在庭上稱不知自己有否「批准」,但是張劍虹、陳沛敏等高層揀選寫手之後,便會通知他。

黎又指,高層物色寫手時並不會徵詢他的意見,但是決定寫手人選時便會通知他,他也不會反對,「我沒有收到任何請示,他們只是通知我。」他亦否認陳沛敏所稱,總編輯羅偉光對於黎所揀選的社論寫手沒有反對的餘地,又稱自己從沒有提議或揀選社評寫手。

image04 ▲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 林文宗(左)、前《蘋果日報》副社長 陳沛敏(右)

楊清奇曾供稱,作為《蘋果》社論的寫手,「我哋都明白,要跟從報館嘅基本立場,啫係要留意黎智英先生嘅立場。」黎同意說法,下屬知道他反對港獨,便不應觸碰這個話題。

黎稱推薦桑普因其文章寫得好 悉倡港獨後決定不起用

陳沛敏曾供稱,黎曾向張劍虹提議邀請時評作家桑普在論壇版撰寫專欄,但是因為張告知桑普提倡港獨,所以最終決定不起用他。辯方問及原因,黎指因為若有任何寫手提倡港獨,《蘋果》都不應該聘用,而自己當初推薦桑普是因為閱讀過他的文章,認為寫得很好。

辯方指,黎還柙之後,張劍虹曾到監獄探訪黎四至五次,問黎在該段期間,有否要求張找桑普撰文。黎說沒有,因為桑普提倡港獨,而且探訪時不會談及這些事情,因在還柙期間這些事情變得無關重要。

張亦供稱,黎推薦顏純鈎替《蘋果》論壇版或副刊撰文,因他認為顏對中國十分了解。黎同意。黎憶述,張劍虹曾與他討論邀請顏的事宜,但他不記得是張問顏每週寫一篇社論好不好,還是張提議顏每週寫一篇。

黎否認發布煽動刊物 指下屬發布文章從不需要經他的批准

辯方就「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作總結,問黎有否如控罪所稱,串謀張劍虹、陳沛敏、羅偉光、林文宗、馮偉光和楊清奇等人,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黎否認,指他們發布文章之前從不需要經他的批准。被問到事實上有否同意他們發布,黎則指他們從未徵求自己的同意。黎又指:「我從沒想過他們會發布任何煽動性的東西,他們發布的所有文章應是合法的。」

辯方接著問黎,有沒有意圖利用《蘋果》來發布文章,使人憎恨政府、企圖改變現有政制或引起居民之間的不滿情緒等。黎否認:「從不。」

黎替G20文宣登報墊支156萬元 稱沒留意收款人身份、不關注團隊名稱

辯方接著圍繞其中一項牽涉陳梓華和李宇軒的「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提問。

辯方指根據訊息紀錄,2019年6月底,時任立法會議員郭榮鏗向黎傳送有關G20登報眾籌的宣傳,黎向郭表示會捐出10萬元。其後 Mark Simon 透過訊息告知黎,由於眾籌已達標,所以不能再捐款,後來眾籌款項已超過670萬元。

「從犯證人」陳梓華曾供稱,2019年6月G20峰會全球文宣登報計劃遇到資金問題,故他嘗試經李柱銘聯絡黎智英,後來聯絡到 Mark Simon。最終 Mark Simon 及黎一方墊支了約150萬元,其餘廣告費則由李宇軒墊支。

image05 ▲ (資料圖片)

辯方指,Mark Simon 向黎傳送訊息,轉述李柱銘指眾籌登報遇到問題,他們直至7月2日之前都不能從眾籌平台支取籌得款項,因此李問黎能否向G20登報團隊提供500萬元過渡性貸款,並指他們會在7月4日歸還款項。(“Jimmy, I just heard from Martin. The fundraising for the newspaper ads has one major problem. They don’t have access to all the funds until July 2. As such Martin is asking if we can do a bridge loan of Hong Kong dollar 5 million to the group. We would get our money back by July 4th.”)

Mark Simon 向黎表示,明白為何登報團隊未能收取眾籌款項及背後的理由,而這亦有道理的,希望黎能提出建議。(“I do understand the rationale of why they can’t get the money and it is legitimate. Please advise”)

辯方展示電郵紀錄,指 Mark Simon 在6月27日指示黎私人公司「力高」的秘書墊支登報費用,並且以李宇軒(Li Yu Hin)的名義。辯方問黎當時有否留意是以另一人的名義付款,以及該人的身份。黎表示:「沒有,我為何要留意?」,又指沒有人告訴他會以李宇軒的名義付款。

辯方指,最終黎在該次登報計劃中,合共墊支了156萬元,問黎有否留意付款人是誰。黎表示:「沒有,這是 Mark Simon 的責任,而不是我的責任。」

黎表示,他記得後來 Mark Simon 告知他,該筆款項已全數歸還。辯方遂展示訊息紀錄,Mark Simon 向黎指國際登報團隊已全數歸還款項:「Also, the Fight For Freedom Group, ones we helped with international ads last time, has paid us back in full.」

辯方提到訊息中的「Fight For Freedom Group」,惟黎表示:「我不知道,我不在乎,該團隊的名字並非我所關注的事情。」辯方問黎不關注該團隊的性質嗎?黎表示不關注,並反問為什麼要關注。

Mark Simon 向黎指所有墊支款項已歸還

另一名「從犯證人」李宇軒曾供稱,2019年8月的第三次眾籌活動中籌得約180萬美元,由於眾籌平台規定要用美國當地的美元戶口來接收眾籌款項,所以在陳梓華的協助下,找來了 Mark Simon 借出美國的銀行戶口收取款項,扣除墊支款項之後,餘款便轉帳至「The Project Hong Kong Trust」的戶口。

辯方展示11月16日,Mark Simon 向黎傳訊息,指所有替國際倡議所墊支的款項已經歸還,並存入了Mark Simon 在美國的銀行戶口。(“Jimmy, Just wanted to let you know that all monies that were used for the international ad campaign are now back with us. They had sent to a US account where it sat, under my control, but banks just cleared its movement & now with you.”)

陳梓華稱2019年7月首次與黎見面 辯方呈結帳紀錄證10月

辯方接著圍繞陳梓華的證供提問。陳梓華早前供稱,他於2019年7月獲李柱銘邀請,到位於中環、由何俊仁胞弟何俊麒經營的日本料理餐廳出席飯局,該次是黎首次與陳親身見面。

不過辯方針對該次見面的日子提出另一說法,指黎智英的信用卡結帳紀錄顯示,黎於2019年10月18日向該日本餐廳支付853.1元,因此黎與陳首次見面應是10月,而非陳所稱的7月。黎確認相關紀錄。

陳梓華稱,他到達餐廳後,黎基於保安理由而要求收起他的手機,隨後陳的手機交由餐廳職員保管。黎今指,收起手機的做法是李柱銘提出,因為李認為即使手機在關閉狀態下,也可以被不知名人士竊聽他們的討論內容,形容李一直以來都很謹慎,凡出席會議時都會收起手機。

黎:冀透過陳梓華籲前線克制、平息暴力

黎稱,李柱銘之所以介紹陳梓華給他認識,是因為李知道他關注年輕人的激進思想和示威前線的暴力,希望藉邀請陳參與飯局,讓年輕人明白暴力是有損運動及他們應該克制。當時他理解陳是前線示威者的領袖。

image06 ▲ 李柱銘

黎表示不記得飯局的詳細討論內容,只記得陳梓華嘗試解釋前線年輕人的想法,而黎自己則嘗試叫他們克制。黎又指,其後他與陳有過一連串的會面和溝通,目的都是希望透過陳向勇武派傳話,使年輕人能夠平息暴力(pacified)。

黎又稱,一直稱呼陳為 Wayland,並不知道他的中文姓名,因此當警方首次問及「陳梓華」時,他表示不認識這個人。

黎否認向陳梓華談及自己與Mark Simon的關係

陳梓華曾供稱,黎在飯局中指 Mark Simon 每日都會聯絡他,亦會向他匯報。黎則在庭上稱,不記得自己有如此說過,況且 Mark Simon 一直與陳聯絡,實沒有需要向陳提及自己與 Mark Simon 之間的關係。黎其後確認自己沒有這樣說過,因為除了過渡貸款一事之外,他沒有需要在陳面前談及 Mark Simon。

陳梓華曾供稱:「當我開始嘗試介紹自己嘅時候,好快就畀黎智英打斷咗,佢話唔使介紹喇,佢話 Mark Simon 已經話畀我聽,佢已經係咁𠵱查過我。」黎則在庭上稱,陳的說法不是真的,因為從訊息紀錄可見,他在會面之前並不認識陳。

黎:不認為陳梓華是暴力人士

至於對陳梓華的印象,黎不認為陳是暴力的人,這印象來自李柱銘的介紹,因為自己被視為較保守的人,陳既然是經李介紹的,理應不會是暴力的人。再者,黎憑對話感到陳不是暴力的人。

法官李素蘭則質疑,黎一方面說陳是「前線的年輕人」一方面說他不是暴力的人,說法有矛盾。黎僅回應,陳是前線的人,但他不是暴力,所以才會叫他向勇武人士轉達要克制的信息。

陳梓華引述黎飯局發言 部份言論黎否認說過

辯方指,黎於2019年11月12日向陳傳送訊息,指一名男子在馬鞍山天橋上被黑衣人點火,使他感到害怕(dreaded),並指勇武派應該有人領導,並提議在翌日的會面中詳細討論。

黎確認,翌日他住宅舉行飯局,出席者包括陳梓華、何俊仁、李永達和林卓廷。這是黎與陳第二次親身見面。黎稱邀請陳出席,是為了介紹他給其他人認識,並讓陳解釋前線的想法等。

陳供稱,黎就當時的反修例運動發表意見,「佢(黎)覺得勇武派冇組織、冇分寸,然後愈嚟愈濫用暴力,如果搞出咗人命嘅話,咁整個運動就會失去道德高地去對抗香港政府,從而亦都會失去國際嘅支持。」黎表示不記得自己這樣說過,但是確實反映他當時的想法。

陳亦引述黎稱勇武需要減少暴力,應採取「和平、理性、非暴力」手段。黎同意如此說過,至於「黃藍係政見,黑白係良知」,他稱自己有可能說過。

陳又指黎說:「有啲嘅底線,佢需要堅守嘅」,黎表示整個飯局不只他一人說話,何俊仁、林卓廷也有參與討論。

陳另引述黎稱:「佢話如果年青人做唔到嘅嘢,佢可以以傳媒嘅力量做到」,黎則不認自己有這樣說過,因為這脫離了討論主題。

至於陳稱黎說過:「《蘋果日報》唔係要報道啲勇武,只要唔報道佢哋,佢哋嘅影響力已經會細咗好多。」黎則否認,因這不是他當時的想法,據他記憶,《蘋果日報》從來都不是飯局討論的話題。他亦否認提及過「五大訴求」,因與討論離題。

黎否認想領導勇武派:「這是荒誕可笑的」

辯方提到,陳曾形容黎「想領導或主導勇武派」。黎隨即否認,「這是荒誕可笑的(farcical),我沒有可能這樣說」,「若我說出這樣的話是愚蠢的,這是自以為是的(presumptuous)。」

黎續指,那些年輕人不聆聽任何人,單是要他們平息暴力已是非常困難,反問:「我是誰呢?」,並重申:「若說出這樣的話是非常瘋狂的。」辯方回應:「你不再年輕了。」

辯方問黎有否在飯局中說過想領導勇武派,黎聞言反問:「我會說出這樣的話嗎?這是荒謬的⋯⋯我不是年輕人了。」

黎亦否認在飯局中提及制裁、封鎖和敵對行動,也否認提及佩洛西、彭斯和蓬佩奧,因當晚討論僅圍繞勇武派、暴力和反修例運動。

黎:經歷理大失利 應建立領袖團隊奪回話語權

2019年11月24日民主派在區選中大勝,黎向陳發訊息,稱當日是「美妙的一天」,並指:「自從理大失著,我也這樣想,現在是組織領袖團隊的時候,我星期三與泛民大佬傾好後,請你找幾位同儕一同商討,可以嗎?」

黎解釋,經歷理大事件、多人被捕之後,認識正是適當時候建立領袖團隊,奪回對運動的話語權。黎其後安排與陳在其座駕上見面,希望聆聽陳的說法。

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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