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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智英案・審訊第 94 日】


獨媒報導 | 2024.11.21

  • 黎智英否認曾叫陳沛敏製作「制裁名單」
  • 楊清奇以「鳥籠自主」比喻編採自主 黎智英反駁:從來沒設任何限制或鳥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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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2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續審,黎智英第二日作供,針對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的證供反駁,並重申他是「提議」而非下達「指示」。2019年6月9日一百萬人參與反送中大遊行,黎向陳說「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會是很好的頭版標題,惟陳最終沒有採用,翌日頭版標題為〈香港人漂亮的固執 1,030,000〉,而陳沒有因為未採用他的提議而受罰。7.1佔領立會之後,黎傳訊息「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黎則強調其意思並非下達編採指示,只是跟陳一起討論事件,並沒有要求她做任何事。

此外,陳曾稱黎要求她製作一份「制裁名單」,惟黎否認,稱由於他不懂使用 Signal 的轉發訊息功能,所以直接將消息人士的訊息「複製和貼上」(copy and paste),傳送給朋友,未有留意到訊息裡含有「制裁名單(shit list)」的字句,直至在法庭上才首次知道。

多次轉發「香港監察」羅傑斯文章給陳沛敏 黎智英稱讓她決定採用與否

首被告黎智英昨日起開始作供,他針對前《蘋果》社長張劍虹的證供提出反駁;今日他在辯方大律師關文渭主問下,針對前《蘋果》副社長陳沛敏的證供作出反駁。

黎智英和陳沛敏之間的 WhatsApp 對話紀錄顯示,黎多次將「香港監察」創辦人羅傑斯的文章或新聞稿轉發給陳,陳供稱,每當有羅傑斯和「香港監察」的新聞稿,黎便會轉發給她,形容黎「似乎好重視 Benedict Rogers 同埋佢個機構嘅事」。

I call on the world to act to save Hong Kong, to put pressure on Carrie Lam to pull back from the brink, demand an end to impunity for police barbarity, to impose targeted Magnitsky sanctions on those responsible for torture #HongKongProtest #StandwithHK #DemocracyForHK @hk_watch pic.twitter.com/vh07uKOCO2 — Benedict Rogers 羅傑斯 (@benedictrogers) November 12, 2019

黎今供稱,轉發羅傑斯的文章純粹是因為純粹想讓陳沛敏知道,看看對她是否有用,如果文章對她來說有意思,便可以採用,又稱交由陳決定是否採用。黎又指,陳從不向他匯報最終採用與否。

佔領立會後向陳沛敏稱「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 黎否認下指示

2020年7月1日示威者在七一佔領立法會,事後黎智英向前動新聞總監張志偉傳送訊息:「Nick,很好。年輕人衝(擊)立法會事(件)令我心情沈(沉)重,你們認為泛民善後工作有什麼該做令運動可以持續?好彩市民對年輕人闖立法院會是多少有些體諒,損害可能不太大。你們認為呢?謝謝。」陳回覆:「收到」,黎其後回覆:「是,要再做。明天是否集中做年輕人的心聲,盡量為他們在這件事上爭取市民諒解和支持,得以平反?謝謝。」、「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等。

黎供稱,因為他關注佔領立會事件,可能影響到整個反修例運動,所以傳送上述訊息給陳,但強調沒有下編採指示,只是跟陳一起討論事件,並沒有要求她做任何事。

image02 ▲ 黎智英(資料圖片)

對於「盡量大做特做令年輕人獲得同情」一句,黎表示雖然它看起來可以被理解為「指示」,但是他本意並非下達指示,因為他希望報導能著眼於年輕人的想法。

辯方提及黎昨日證供表明反對暴力,黎確認,但是他認為佔領立會事件不屬「嚴重暴力」,未有導致人命傷亡,只是導致財產損壞。「如果我不是認為這是負面事件的話,我便不會要求他們去解釋,以爭取香港市民同情」,「我認為他們做錯了事,所以有需要解釋,以爭取香港市民支持,使運動不會被破壞。」但他重申,這是「提議」而非「指示」。

黎又說:「我一直都關注年輕人、激進主義。」希望年輕人能汲取教訓,日後能以和平、非暴力方式示威。

提議百萬遊行頭版標題「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 終未被採用 黎指沒因而懲罰陳沛敏

2019年6月9日超過一百萬人參與反送中大遊行。黎向陳轉發前《蘋果日報》社長、著名作家董橋的訊息「Jimmy,你和你的報紙的努力沒有白費!為勇敢的香港人乾杯!」,並說:「沛敏,董橋以上說,為勇敢香港人乾!會是個好標題,請看是否適合,謝謝。」陳則回覆:「好的,我們研究一下,或用地道的語言表達這意思。」

黎今表示,他當時認為董橋的句子是好句子,所以轉發訊息給陳,又指這不是「指示」,因為訊息不涉任何需要報導的東西,只是一個標題。

2019年6月10日的《蘋果日報》頭版,標題為〈香港人漂亮的固執 1,030,000〉。換言之,陳並未採用黎的提議。辯方問她有否因而被懲罰,黎說沒有。

陳沛敏指黎智英提出製作制裁名單 黎否認

2020年7月14日,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正式簽署《香港自治法》(Hong Kong Autonomy Act),法案授權美國政府制裁有份損害香港自治權的中國及香港官員。

翌日黎智英以 WhatsApp 向陳沛敏傳送相關行政命令內文,以及相關白宮網站連結。黎的訊息亦包含一句:「I’d say we should work up a shit list on those involved in censorship, which can include intimidation.」陳早前供稱,根據訊息前文後理,她理解黎的意思是要製作「制裁名單」,不過與同事商討之後,她認為很難在新聞中建議一些制裁對象,所以最終未有落實黎的提議。

image03 ▲ 前《蘋果日報》執行總編輯 林文宗(左)、前《蘋果日報》副社長 陳沛敏(右)

黎今稱,不記得從誰人收到這個訊息,但是肯定該人是來自特朗普政府或白宮有關的人,因為訊息用字「很外國」,「這不是我會用的措辭。」黎解釋,在《國安法》生效之前,他轉用通訊軟件 Signal,由於他不懂使用 Signal 的轉發訊息功能,所以直接將消息人士的訊息「複製和貼上」(copy and paste),傳送給朋友。

黎否認在任何時候要求陳沛敏構思和製作「制裁名單」,他又稱訊息太長,未有仔細閱讀,甚至乎不知道訊息裡含有「shit list」那段字,直至在法庭上才首次知道。至於傳送給陳的原因,黎稱認為該訊息是重要及有新聞價值。

辯方展示黎智英分別與民主黨前主席胡志偉、何俊仁、李永達、前工黨主席李卓人、林卓廷等訊息紀錄,顯示黎曾向上述泛民人士傳送相同的訊息。黎確認。

image04 ▲ 黎智英(左)、李永達(右)

辯方一度問黎有否叫李永達製作「制裁名單」?黎否認,笑言:「這會是荒謬的。」黎又指紀錄可見,很明顯地他先傳送該段訊息給泛民朋友,之後才傳送給陳;假如他想叫陳製作「制裁名單」的話,他理應第一個傳送給陳,惟事實不是如此。

辯方又指黎曾傳送給《蘋果》前總編輯羅偉光,惟黎表示不記得。

image05 ▲ 前《蘋果》總編輯 羅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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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及3間蘋果公司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串謀刊印煽動刊物等罪,今(21日)於高院(移師西九龍法院)續審,黎智英第二日作供,針對前《蘋果日報》副社長陳沛敏和前主筆楊清奇的證供提出反駁。其中楊作供時曾以「鳥籠自主」來形容《蘋果》的採編自主,指:「黎先生 set 咗《蘋果》嘅基本立場,就好似 set 定咗個鳥籠嘅」,因此員工有一定的自主,但不能越過框架。黎在庭上反駁,堅稱:「我從來沒設任何限制或鳥籠。」但他理解楊有此比喻,是因為每間媒體各自有一套價值體系要遵守,使其立場貫徹,就《蘋果日報》而言,「反民主」、「反自由」乃屬於「鳥籠」以外的範圍。

黎智英稱只曾向楊清奇推薦區家麟和顏純鈎

黎指,前《蘋果》主筆楊清奇(筆名李平)乃接手已故作家李怡擔任主筆兼論壇版主管,此前並不認識楊。

楊清奇作供時曾稱,黎在2018年起轉趨激進,他此後推薦的評論作者「立場都係比較激進」,並舉例指黎推薦過資深傳媒人區家麟和旅美作家「一劍飄塵」。

不過黎智英表示,他推薦作者的準則是他們必須在評論政治和經濟時寫得好。他稱,因為看過區家麟的文章,認為寫得很好,所以向楊推薦區。此外,黎表示他亦曾經推薦顏純鈎。

至於「一劍飄塵」,黎稱從來沒有推薦他,反指是楊清奇自己邀請他撰文。黎稱,他只是閱讀了「一劍飄塵」的專欄文章,認為寫得很好,所以正面評價、稱讚他,但是沒有推薦他做寫手。

黎智英否認設任何限制或鳥籠 惟媒體須遵守各自價值體系

楊清奇作供時曾以「鳥籠自主」來形容《蘋果》的採編自主,指:「黎先生 set 咗《蘋果》嘅基本立場,就好似 set 定咗個鳥籠嘅,咁採編人員喺鳥籠入面有一定嘅自主,有一定嘅自主,有一定嘅採編自主權,但唔可以超過呢個框架,就唔可以超過呢個鳥籠,所以唔可以簡單講有冇採編自主。」

黎智英今在庭上反駁:「我從來沒設任何限制或鳥籠。」他認為,楊之所以使用「鳥籠自主」這個比喻,是因為每間媒體各自有一套價值體系要遵守,使其立場貫徹,「你不會見到《星島日報》或《東方日報》說一些支持反修例和示威的說話,更遑論《大公》、《文匯》。」他指傳媒生意是傳播新聞和評論,背後有一套價值體系在他們思想和心中。

法官杜麗冰指,黎曾提及《紐約時報》和 CNN 均是反對特朗普,如果某人替某媒體工作,便要遵守該套價值觀,換言之《紐約時報》和 CNN 的「鳥籠」就是反對特朗普?黎智英同意,他指《紐約時報》和 CNN 是進步派(progressive),所以反對屬於保守派的特朗普,形容反對特朗普的取態是「自由主義的鳥籠(a bird cage of liberalism)」。

辯方問到,那麼有員工撰文「反民主」、「反人權」,便會屬於鳥籠以外的範圍?黎智英同意,並指這情況永遠不會發生(“That would never happen.”)。

黎智英稱曾邀請曾鈺成撰文 惟對方拒絕

辯方問,《蘋果》是否曾經嘗試邀請建制派人士撰寫評論文章。黎表示,他們打算擴張專欄版,所以製作了一份打算邀請的作者名單,但是名單上屬於「鳥籠」之外的人只有民建聯前立法會主席曾鈺成,除此之外,其他作者包括李柱銘和戴耀廷都屬「鳥籠」之內。至於名單上的任志剛,黎則指任崇尚自由市場,所以認為其取態屬於「鳥籠」之內。

黎表示他認識曾鈺成,有時會交談,所以曾經親自邀請曾鈺成,但是對方拒絕了。此外,任志剛、曾俊華等亦拒絕了邀請。而陳沛敏成功邀請到林和立撰文,惟已故歷史學者余英時當時則因為年紀大而拒絕邀請。黎又指,練乙錚和已故作家李怡本來便替《蘋果》撰寫專欄文章。

黎智英否認個人專欄文章意圖引起憎恨

控方指控《蘋果》在2019年4月至2020年5月期間,共發布161篇具煽動意圖的文章,涵蓋新聞報導、評論文章,以及黎的個人專欄「成敗樂一笑」文章。

辯方向黎展示三篇「成敗樂一笑」專欄文章,〈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諗移⺠定諗遊行〉及〈為自己和下一代 阻擋香港沉淪〉,黎在庭上逐一閱讀,每篇文章需時數分鐘。

控方指稱〈請站出來保住最後防線〉有意引起市民憎恨政府和司法機關。黎則否認,反稱自己只是推演一旦修例通過的後果。他亦否認控方所稱,文章意圖引起市民對司法機關的憎恨,反稱「整篇文章都沒有憎恨」,他的意圖只是推測若然修例通過的後果。

就〈諗移⺠定諗遊行〉,黎提及:「香港被劃分在中國的地圖內,香港人的命運便被掌控在京官權力的範圍內,土生土長視香港為家園的香港人,卻是對這塊土地沒有半點兒話事權,被蔑視被離間被摒棄想說要自主,卻被說成是『港獨』,現在 DQ 你,將來修訂了「逃犯條例」還可以隨時拉你鎖你,多神奇的權力,多神聖的地圖啊!」

黎否認文章意圖激使讀者憎恨中央政府,反稱只是利用例子來呼籲市民上街遊行,嘗試讓市民明白為何他們要出來示威,去阻止修例。

黎智英否認文章意圖激使讀者不守法:只是呼籲遊行

就〈為自己和下一代 阻擋香港沉淪〉,黎在文章提及:「你要跟中共講法律,你從火星來的嗎?你不要太天真太簡單,修訂《逃犯條例》就是要奪去香港的法治,拿住大陸那套『陽光司法』在港任拉任鎖肆虐橫行。不要這樣傻,中共法律永遠官字兩個口,法律不外是他們的行政手段來的。」文章亦提及「六四屠城」,指倘修例通過的話,同樣情況也可能在香港重演,倘香港被斷送給中央的「陽光司法」控制下,「香港無形中成為了集中營」,呼籲市民上街遊行發聲。

黎解釋,文章提及1989年北京「六四屠城」,是因為如果香港沒有法治的話,便會變成內地。他否認控方指稱文章意圖引起憎恨中央及特區政府,重申文章沒有任何憎恨,他只是嘗試說服讀者,如果不上街示威、阻些修例通過的話,會有什麼可預見的後果,從而呼籲市民上街。

對於控方另一個指控,指稱文章有意激使人們透過非法手段來改變香港現制,黎則反駁稱文章沒有提及任何違法手段,「我呼籲他們示威,以維持香港的既有制度。」

控方另指控文章意圖激使讀者不守法,黎則反駁:「我沒有叫他們不遵守法律,我只是呼籲他們去遊行,在香港這是合法的。」他亦指文章沒有任何句子叫人違法。

辯方問黎,2019年6月9日有沒有參與任何遊行。黎表示有。

案件明日續審。


案件編號:HCCC51/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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