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選47人案・判刑前夕】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獨媒報導 | 2024.11.18
- 西九疑現「排隊黨」 記者連問隊頭13人無一回應
- 西九外「點人數」警方稱要檢視維持秩序警力 拒回應會否清走空櫈
- 百歲大黃伯連續兩晚排通宵盼見「受難朋友」 林進嘆僅5公眾可入正庭「非常可惜」
- 致歉、無悔、不求情——45名罪成被告,判刑前的陳詞
西九疑現「排隊黨」 記者連問隊頭13人無一回應
【獨媒報導】初選47人案將於周二(11月19日)判刑,昨晚(11月16日)距離開審仍有三天,西九龍裁判法院門外疑出現「排隊黨」。《獨媒》記者今早到場,隊伍有13人自攜櫈坐下排隊,大部份人均戴上口罩。記者逐一向排隊者詢問排隊原因、旁聽的案件等,全部未獲回應。排第14的是「女長毛」雷玉蓮,她稱「示威咗咁多年咁多次,我未曾試過排隊呢,要排兩三日嘅,我都係第一次」,斥「排隊黨」行為「鼠竊狗偷」。人稱「姨婆」的旁聽常客亦趕到場排隊,斥「排隊黨」行為多餘。
隊頭大部分人戴上口罩、未回應記者問題
47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31人認罪,16人不認罪受審,只有劉偉聰及李予信2人罪名不成立,餘下14人則被判罪名成立,包括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余慧明及吳政亨,45人早前已分批完成求情。
昨日晚上開始,已有人到場排隊輪候旁聽席,《獨媒》記者今早到場,逐一訪問隊伍的13人,全部人不作回應,部分人更撐起雨傘向外遮擋。截至下午約一時,排隊人數增至約20人。下午約2時許,約20名警方到場使用金屬架設立「阻車器」,以防止車輛進入封鎖範圍。
雷玉蓮斥排隊黨行為「鼠竊狗偷」
今早10時45分,「女長毛」雷玉蓮到場排隊,排第14位。她向《獨媒》表示,從網上得知有人排隊,故在進食早餐前便急忙前來,匆忙下亦忘帶藥物,稱「示威咗咁多年咁多次,我未曾試過排隊呢,要排兩三日嘅,我都係第一次。」
雷玉蓮質疑隊頭者「究竟佢哋嚟做啲乜嘢呢,識唔識被告人呢」,認為他們是「排隊黨」,斥其行為「鼠竊狗偷」,「今日我親眼見到排隊黨,我真係覺得冇得救㗎啦,你又唔識被告人,我哋都話嚟支持我哋啲戰友啦,入邊啲人都係我哋識嘅。」
▲ 雷玉蓮
雷玉蓮特意帶同蓮花燈到場,入黑會燈著,寓意「佢哋生命好光輝,照亮緊每一個香港人嘅心」,亦稱「希望上天有仁慈嘅心,能夠判輕啲,亦都希望無論邊個對與錯,今日已經成為一個定局,希望佢哋能夠早日出返嚟,同佢哋屋企人見面。」
「姨婆」:「排隊黨」行為多餘
人稱「姨婆」的旁聽常客,今午一時許到場,她本打算今晚到場排隊,惟稱「估唔到咁早,琴晚已經有人講出嚟」。她質疑「排隊黨」的行為,「排到又點啫,排到攞到錢,俾錢嗰啲人,我唔知佢咩心理啦,我哋都會見到佢哋㗎,我哋都會知道嗰個結果㗎」,指其行為「多餘」。她不擔心天氣,「落雨咪溚下雨、避雨」,「雖然聽落去好似好戇居,但係唔覺得㗎,我哋兩日咋嘛,唔係好辛苦,但係嗰啲幾年啦,都比我哋更辛苦。」
▲ 「姨婆」
另一名到場排隊的市民CC(化名),同樣是在網上看到排隊情況後到場,她同樣批評「排隊黨」,「佢地會輪班,佢地搵人嚟好容易姐,我哋唔會呀嘛。我地係自己過嚟嘅,點樣捱到幾晚通宵呢?」CC曾多次聽審,明言認得部分「排隊黨」一士,「通常(星期)二、四過嚟係大叔,通常一、三、五過嚟係大媽」,指他們取得籌號後,發送籌號圖片給「蛇頭」後就會離開法院,認為「排隊黨」目的是阻礙市民旁聽。
▲ 市民CC
▲ 午後,前排的排隊人士有至少兩人「換更」
西九外「點人數」警方稱要檢視維持秩序警力 拒回應會否清走空櫈
【獨媒報導】初選47人案將於明日(19日)判刑,西九龍裁判法院外在開庭前三日已出現旁聽人龍,包括為數十多人的「排隊黨」。《獨媒》記者繼昨日後,今早11時再到法院外視察,暫時有約有41人排隊,不過隊頭的疑似13人「排隊黨」就增加至16人,隊尾亦出現6人疑為「排隊黨」。另外,警方曾在中午12時點算在場排隊人數,在場警員回覆《獨媒》查詢指,點人數是因為要衡量現場人數,檢視需要派出多少警力維持秩序,但就不可以透露會否清走沒有人或暫時離座的空櫈。
西九昨日已出現疑似「排隊黨」,隊伍首13人自攜櫈坐下排隊,大部人均戴上口罩,《獨媒》曾逐一向他們詢問排隊原因、旁聽的案件等,但全部未獲回應。本來排第14、現時排第17的「女長毛」雷玉蓮向《獨媒》指,本身向公司請假兩天排隊旁聽,但沒有預計到有「排隊黨」提早前來,便臨時再請假提早來到法院排隊。她又指今早8時曾因腳痛離開隊伍,返公司取回藥物,但得悉警方點人數的消息後便立即回到隊伍當中。
▲ 雷玉蓮
▲ 葉小姐
市民反映有人疑插隊
有排隊市民亦向《獨媒》反映有疑似插隊的情況,葉小姐指本來於隊伍後的一名男子,不久後便出前在隊伍前方:「我次次數(蓮姐前面)都冇16人,但佢哋話有16人。她爭表示,早已預見會發生荒謬情況,但仍希望見證事件的進展,強調「因為佢哋為咗我發言」。她亦表示將留守隊伍,直至明日派籌。
另一名排隊市民黃小姐亦表示,曾經有人向警察投訴該名男子插隊,警察表示會處理,但最後不了了之。她指:「我哋想有一個公平競爭,佢哋搵人換更唔緊要,但係希望佢哋唔好再插隊。」
路上設防車輛衝擊設備
警方派出大量警力在場佈防,法院門外有多輛警車停泊,包括一輛「劍齒虎」裝甲車,警方在法院周圍亦架起多個帳篷,多名警員穿上戰術背心駐守並截查行人。另外,警方在法院附近路口和巴士站設置防止車輛衝擊的設備,市民上落巴士及過馬路時需刻意避開。
下午近3時45分,國安處總警司李桂華帶隊,與十多人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外巡視旁聽市民排隊狀況,至隊尾時逗留約30秒,之後原路折返。
在記者區方面,暫時有48間媒體張貼排隊牌。日前《科大編委》表示其排隊牌被破壞棄置於草叢,原本位置由《文匯報》取代。《獨媒》今日發現,現時隊伍中有兩張「香港文匯報」的排隊牌,分別排第30及第35,其中後者更寫上「新調」字眼,至於《科大編委》的排隊牌亦重新掛上,排第42,並寫上「我哋本身星期五掛咗牌俾人拆咗」。
百歲大黃伯連續兩晚排通宵盼見「受難朋友」 林進嘆僅5公眾可入正庭「非常可惜」
【獨媒報導】初選47人案明早判刑,有公眾提早兩日起在法院外輪候公眾人士入庭籌。截止今午4時半,有48人在場排隊,包括現年100歲的社運支持者「大黃伯」及前元朗區議員林進。不過司法機構公布,正庭僅有5個旁聽座位,意味著大部分人連續兩晚通宵排隊後,仍未必能進入法庭。
有未能入正庭的人士繼續排隊。撐拐杖的大黃伯則說,希望能「見吓啲受難的朋友」,並表示會在截的士回家食藥後,晚上再回來排隊。案中被告伍健偉的「戰友」林進則坦言正庭公眾席數量遠比想像中少,感到非常可惜,但亦無能為力:「佢哋(初選案被告)受咗咁多苦難,坐咗三年半,我哋陪埋佢最後呢一刻都做唔到。」
▲ 警方昨日起加強西九龍裁判法院一帶巡邏,包括派出派遣反恐部隊和使用無人機。
大黃伯表示旁聽的主要目的是「想見吓啲受難嘅朋友」,又指「唔知仲有幾多日、有冇機會見佢哋?」
司法機構公布,將於明早派發404張公眾人士入庭籌,當中僅5張是正庭座位。昨日已到場的「姨婆」料未能入正庭,但她認為供公眾看庭內情況直播的延伸庭,與正庭僅有一牆之隔,仍能支持初選案的被告,讓他們得知「仍有人沒有忘記他們」。
▲ 旁聽常客「姨婆」
佔中時為人認識的大黃伯,昨夜凌晨一時多到西九裁判法院通宵排隊,今早回家吃藥後再回到法院門外。下午3時許,大黃伯在同行男子陪同下,撐着拐杖離開排隊隊伍,打算截的士回家食藥,並稱會再晚上再回來排隊。
大黃伯表示,來法院旁聽初選案的主要目的,是「見吓啲受難的朋友,想望望佢哋受咗監獄之苦後變成點呢?」他自言年紀老邁:「唔知仲有幾多日、有冇機會見佢哋?所以想見多佢哋一面。」
▲ 大黃伯
案中被告伍健偉的「戰友」、前「天水連線」元朗區議員林進昨午已到場,排約第30位。對於僅有5名公眾可進入正庭旁聽,林進坦言人數遠比想像中少:「初頭諗住如果有廿張飛,都仲有幾張入到去(正庭),因為前面全部都係排隊黨,依家結論係一張都冇。」他感到非常可惜,但亦無能為力,指在延伸席的旁聽市民只可以透過電視機觀看直播,即案中被告不會知道有哪些朋友在場。
林指,當初想法是即使要連續兩晚排通宵,都希望能到正庭見伍健偉一面。但既然沒機會取得正庭的公眾席籌,等待已變得「冇乜意思」:「嚟就一定會嚟,但(今晚)未必會通宵。」又表示,伍健偉已經「預備好接受所有的事情」,亦預計伍的情況會比其他類似參與程度的被告更為嚴重,但認為「佢係諗過、度過先咁樣做,其他人只可以無條件咁支持」。
致歉、無悔、不求情——45名罪成被告,判刑前的陳詞
【獨媒報導】47名組織及參與初選的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案,自2021年3月首度提堂,今年5月裁定45人罪成,將於明日(19日)迎來判刑。
這宗《國安法》實施後最大規模的案件,涵蓋一眾政治光譜和世代各異的議員、律師、社運人士、政治素人,當中32人還柙至今超過3年8個月。有辯方大狀在庭上力陳,案中被告是法官「永遠不會在被告欄見到的人」,他們是社會的領袖,懷着良好意願參選,非為私利,只是《國安法》後突然變成非法,原本爭取權力監察政權,一夜之間變成了顛覆。
過去3年8個月,有人在獄中喪親,亦有人結婚、生子,望能盡快與家人團聚。公民黨、職工盟等已解散,多人表明不再從政,不少被告亦失去專業資格,在獄中進修,盼以另一種方式,繼續服務社會。
面對最高終身監禁的刑罰,有人選擇不求情,有人則反思過去,為昔日言行道歉。有人堅持不為信念道歉,表明無悔、毋怨,及對香港的抱負、民主的期許:「即使今日我為爭取民主而身陷囹圄,但我仍然相信,這個『為人民服務的民選政府』終有一天必將降臨香港」;「我堅信人民大於國家,人權高於政權」;「長夜終盡,黎明將至,民主終將再次得勝」;「只要我還活着,締造更美好的香港永遠都會是我的終生抱負」;「或許我唯一犯下的錯誤,就是我太愛香港。」
各人尚餘多久重獲自由還未知曉,在案件判刑之際,《獨媒》為讀者整合各人求情、陳情的內容。
45名罪成被告量刑立場
根據《國安法》第22條,一旦顛覆國家政權罪成,「首要分子或罪行重大」可判處10年以上至終身監禁;「積極參加」可判監3至10年;「其他參加」則判監3年以下、拘役或者管制。
到底各被告被歸類為哪個級別,是今次判刑焦點,不過有辯方質疑分級制根本不適用。代表戴耀廷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代表袁嘉蔚和馮達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等,均爭議被告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是以串謀罪、而非《國安法》罪行定罪,刑期分級制不適用,有待法官裁定。有辯方另爭議,法庭量刑時,不應考慮被告《國安法》前的言行,不過法官已表明拒絕接納。
此外,有辯方大狀指本案不涉武力手段、亦不涉推翻中國根本制度等,是顛覆罪行中最輕微,不應視為「罪行重大」;又指法庭不應採納過高的量刑起點,否則便沒有空間處理其他更嚴重的罪行,例如造成人命傷亡、企圖綁架議員等。
至於減刑因素,包括及時認罪可獲三分一扣減(不過呂世瑜案確立認罪扣減不得超過刑期下限,有被告或未能獲全數扣減),另4名從犯證人區諾軒、趙家賢、鍾錦麟、林景楠亦指其證供對控方有幫助,可獲更多扣減,甚至可按《國安法》第33條揭發他人犯罪、自動放棄犯罪等而降低刑罰等級。
此外,多名辯方律師求情時均提到,涉案謀劃存有不確定性、甚至不可能實現,法庭不應基於假設性後果判刑;而被告在案發後逾半年始被捕,更可見謀劃無對國安造成危害。有辯方亦強調,計劃公開進行,各人當時真誠誤信謀劃為合法,基於對法律無知才犯案。另有部分被告曾涉其他集結案、甚至暴動案服刑,辯方望法官考慮整體量刑而減刑,避免壓毀性刑罰;多人亦望法庭考慮他們對社會的貢獻,但法官明言,部分已於以往案件考慮,不能循環再用。
「我們的孩子,我們的大人」
當被告欄內坐滿律師、議員、社工、大學教師,不少辯方律師在陳詞時,均力陳本案被告並非一般罪犯。代表袁嘉蔚和馮達浚的資深大律師祁志,指本案不少被告出身中產或勞工階層,努力令自己變得更好,他們是「我們的同事,我們的孩子,我們的大人,我們的人民,並非一般罪犯」。
▲ 袁嘉蔚
祁志又說,本案是這個司法管轄區從未聽聞,案中被告是法官「永遠不會在被告欄見到的人」,他們被指以非法手段求變,實是望透過選票進入議會,「這些人告訴法庭他們是出於良好動機而犯案,這是其他判刑所不會聽到」。他又說,當搶劫犯運用暴力手段偷竊,販毒者從他人痛苦賺取利益,危駕者為他人帶來巨大傷害,但法庭從逾百日的審訊和聆訊,會得知本案被告均是民主社會、或相對民主社會的領袖,他們真誠相信多元主義,望以和平手段服務社會,是有學識、表達和思考能力高的人。
祁志又說,馮達浚成長於有多元辯論和選舉文化的香港,當時提出反對不僅合法,也是人們生活和政治的基石,通識教育亦是教育制度重要一環,年輕人被訓練問問題,也被鼓勵思考和辯論,但《國安法》後,這樣的情況結束,「爭取權力監察政權,一夜之間變成了顛覆」。
▲ 馮達浚
代表鄒家成和呂智恆的大律師陳世傑也說,本案被告是好人,只是不幸在錯誤的地點和時間出現,他們來自不同界別,包括醫生、律師、社工等等,懷着良好意願參選、非為私利,但《國安法》後突然全變成非法。
▲ 鄒家成
陳續說,各人並非真正意義上的罪犯,望法庭能法外開恩,「在這宗案,寬容是有必要的」;又指接受違反《國安法》須判處阻嚇性刑罰,但本案阻嚇性效果已是眾所周知,眾被告心靈受創,「我們現在需要的,是法庭判處『療癒式刑罰』」,令被告和社會可從創傷中復原。
▲ 呂智恆
被指組織者(5人)
戴耀廷倡以3年為起點
回到被告自身,各人候審或還柙逾3年半,各選擇不同方式面對判刑。有人表示深切反省,為昔日行為道歉;有人指其證供對法庭有用,求減刑更多;有人重述參選初衷,表示不知違法。除此以外,有人表明無悔、無怨;亦有人選擇不求情。
45名罪成被告中,5名被指為組織者。控方曾表明,「35+計劃」組織者不屬「首要分子」是有違常理。不過代表戴耀廷的資深大律師黃繼明認為,戴是「其他參加者」,法庭應採納3年為量刑起點,考慮及時認罪等扣減至2年。他指有人或認為建議「太有野心甚至大膽」,但考慮相關法律原則和戴的個人情況,刑期屬合適,指戴在《國安法》前的行為合法,而《國安法》生效後角色有限,涉案「非法手段」為無差別否決預算案,但戴不會參選立法會和投票,也無法控制或指示其他人這樣做,並非「首要分子」。不過法官拒絕接納戴《國安法》前行為與罪責無關、及他在《國安法》後只有很少或沒有角色,反問若戴為「其他參加者」,那誰是「首要分子」和「積極參加者」?
▲ 戴耀廷
辯方另呈上港大法律學院講座教授陳弘毅、港大法律學院講座首席講師張達明、蘇穎智牧師及戴耀廷本人撰寫的求情信,讚揚戴對港大和社會的貢獻,又力陳「非暴力」是他一生堅信的信念,他真誠誤信否決預算案沒有違法,甚至「誤導了自己」,而他做犯案非為個人利益,而是出於畢生對法治和民主的堅定決心,望運用憲制權力爭取普選。
區諾軒等3從犯證人求減刑一半
至於另3名組織者區諾軒、趙家賢和鍾錦麟,均是從犯證人,曾於庭上作供,辯方望獲得額外扣減。代表區諾軒的大律師陳慕賢指,區在《國安法》後曾嘗試與當局溝通,其後退出初選,並成功游說趙家賢退出,望法庭考慮他協助控方案情,減刑一半。法官李運騰曾問會否要求更多扣減,區諾軒在位上以雙臂做交叉手勢;法官再問辯方是否指區是「超級金手指」,辯方稱沒相關指示,區遂用力點頭,雙手抱拳。法官李運騰也一度指,辯方或說「沒有區諾軒的證供,控方基本上不會有他們的案情」,被告欄即傳來「yes」,不過區諾軒向法官和鄒家成雙手打交叉,又與鄒隔空交談,並不住搖頭。
前民主動力召集人趙家賢,其代表大律師利琛,則指趙盡所能協助控方,可獲「超級金手指」的66%減刑。法官表明不同意,指要承受個人風險作供才算「超級金手指」,辯方遂改要求減刑40%至55%。辯方又指,趙於2020年5月才獲邀加入初選,7月已退出,僅負責行政和執行工作,加上為控方提供有用資訊,可採納「積極參加者」較高量刑起點,再按《國安法》第33條減刑。不過法官質疑,有證供指趙較早階段已加入初選,辯方同意。
▲ 趙家賢、區諾軒
至於前民主動力副召集人鍾錦麟,大律師陳慕賢同要求減刑一半。法官明言,鍾的證供沒有區諾軒的那麼有用,辯方回應是因鍾的參與程度有限,鍾已盡所能協助控方,亦加強了控方案情。
▲ 鍾錦麟
吳政亨:一直堅信自由民主
至於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的吳政亨,大律師石書銘表示,雖然控方指他為組織者之一,但隨證供披露,可見他不僅不是組織者,甚至不是積極參加者,他是自行發起「三投三不投」,過程中除戴耀廷外無與其他被告溝通,角色僅屬輔助。辯方又指,吳從未提倡否決預算案,只關注初選及爭取35+,亦真誠相信戴稱否決預算案不違法,他無參與協調會議、沒有參選更不會投票否決,屬於「其他參加者」。
庭上又讀出吳政亨的求情信,吳提到1978年在香港出生,13歲隨父母移民澳洲,「一直堅信自由民主原則」,認為社會分歧需通過文明民主方式處理,而由於「權力使人腐敗,絕對權力則使人絕對腐敗」,他相信公平公正選舉最能有效防止權力成為暴政,亦因此支持香港民主運動。
▲ 吳政亨
吳續指,一直對民主陣營持續內鬥痛心,認為處理的最佳方法是初選,因此對初選「無限嚮往」。雖然他在政治世界是局外人,但他相信自己有權利甚至義務為實現這夢想盡一分力,遂發起「三投三不投」聯署。吳自言在整個初選中一直是「局外人」,故對控方指控他是組織者「感到非常驚訝」,並強調由始至終「我支持初選從來都僅是為了初選本身」,他從無要求參選人承諾否決預算案,甚至不認為可取,因害怕引起民主陣營爭議,威脅初選的實現。
參與者——抗爭派(15人)
至於其餘40名罪成的初選參與者,亦來自不同世代、不同光譜。當中15人曾出席抗爭派記者會或發抗爭派聲明,自稱為「抗爭派」。他們大多均歸類自己為「積極參加者」。
何桂藍無求情、黃之鋒無寫求情信
其中何桂藍沒有求情陳詞,黃之鋒亦沒有親自撰寫求情信。代表黃的大律師李國威,僅呈上黃母、牧師和老師的求情信,指黃望在服刑後放下過去,改過自新。法官指那是其他人代表黃說的話,辯方同意黃無撰寫求情信,指這是其選擇,而黃希望在本案後重新開始。
▲ 何桂藍
梁晃維:締造更美好香港是終生抱負
發起「墨落無悔」聲明的梁晃維、鄒家成、張可森3人,代表梁晃維的資深大律師彭耀鴻指,梁是「積極參加者」,但「墨落無悔」於《國安法》生效前發布,只是重申已達成的共識,法庭不應考慮。法官質疑聲明其後沒有撤回,辯方回應梁並非公然違法,而是對法律無知;又指本案顛覆非常獨特,被告犯案非為個人私利,而是出於良好動機,望以合法手段令特首回應民意。
辯方又指,梁還柙3年進行反省,承認案發時部分言行不成熟,望就此道歉,亦明白作出違法行為須承擔責任。庭上讀出他親撰的求情信節錄,梁提及生於九七一代如「被詛咒的孩子」,每個人生新階段都會遇上香港的重大事件,如沙士、雨傘運動、反修例運動和疫情,深感命運與香港緊緊相連。梁又說,香港自2019年面對困境,許多人感到迷失,「但我從來沒有對香港或香港人失去信心」,「憑我們對這片土地的熱愛,以及前人所承傳下來的精神,我相信香港能繼續逆風而行,克服當前挑戰和未知困難。只要我還活着,締造更美好的香港永遠都會是我的終生抱負」。
▲ (資料圖片)
鄒家成:縱身陷囹圄仍信民選政府終降臨香港
至於鄒家成,大律師陳世傑同指他屬「積極參加者」,指他在案中非關鍵人物、可有可無,對計劃無真正幫助;他雖發起「墨落無悔」,但聲明屬多餘。鄒家成又呈上求情信,提到15歲時首次參與七一遊行,深深為人們對公義的追求及對弱勢的關懷所震撼,成為他關心社會、積極參與公民事務的契機。2014年雨傘運動,鄒不時到場支持,指運動令他相信透過公民參與,有改變社會、推動公義的能力。
鄒續指,他參政望為民發聲,實現真正民主化,由始至終「我根本無意違反《國安法》,亦想像不了參選本身原來已構成危害國安」。《國安法》生效後他一度想退選,但自覺身為政治人物肩負對人民的責任而繼續,「我懼怕,倘若連參選人都臨陣退縮,香港只會被恐懼的情緒籠罩,公民社會一沉百踩。我不忍心退選,我無法離群眾而去」。鄒指他初心始終不變,依然相信民主與公羲、關懷弱者,依然希望香港變得更好,亦始終深信民住的價值:「即使今日我為爭取民主而身陷囹圄,但我仍然相信,這個『為人民服務的民選政府』終有一天必將降臨香港。」鄒又說,獄中數年他努力讀書、修身修心,雖不知何時重獲自由,但盼出獄時能自豪說:「這些年我都沒有枉過。」
張可森:以家庭為中心、愛妻育兒
至於張可森,其大律師伍頴珊指他屬「積極參加者」,他現正修讀中大文化研究博士學位,還柙期間父親離世、兒子出生,張對未能與妻子和兒子相處感到悲痛後悔。張亦親撰求情信,提及在獄中的30歲生日得以冷靜思過,如今他明白案中計劃一旦實行到底所衍生的嚴重性,並深刻反省,認為審議預算案是立法會議員的責任,關乎廣大市民生活,不應作為政治工具,亦不應藉此危害國安。張明白到當下的情況及懲處,是必須學會承擔的後果,盼能盡快完成博士學位,不負家人期盼:「當事情告一段落後,我將會以家庭作為人生中心,投入全副精神照顧高堂,並且一如我妻愛我般愛我妻,與她協力養育兒子成人。」
岑敖暉:譴責過去言行、盼回家與妻共度時光
同提到反省和後悔的,包括參選超級區議會的岑敖暉。其求情信提到自還柙起自願進行單獨囚禁,經反思後,發現他過去參與政治背後的原因並非看起來那樣光采,他過去被憤怒充滿,有時更演變成仇恨或怨恨,驅使他作出某些政治行為、修辭和言論。岑說,妻子的愛令他慢慢意識到憤怒或仇恨,絕不能將他帶去任何美好、有建設性或充滿愛的地方,他明白以否決預算案作為政治手段,不僅嚴重破壞、干擾和阻撓人們生活及政府機關履行職能,亦會危害國安,離他當初的政治願景更遠。他譴責自己過去的言行,亦對還柙後無法再服務公眾、令他們失望,深深後悔和抱歉。
岑指,與妻子分隔逾3年,但愛意無隨時間流逝而減退,反而日益深厚和強烈,「我現時內心每一刻最大的願望,就是回到我們一起建立的家,與她共度所有時光,這是我這個魯莽和愚蠢的人,對她無條件的愛和支持所能做的回報」。他又指,明白犯下嚴重罪行,長期監禁是無可避免,願接受其過錯帶來的所有後果,只望刑期不會剝奪他改過和向家人彌補過錯的機會。
▲ 岑敖暉
王百羽獄中瘦20公斤 感激家人不離不棄
同參選超區的王百羽,求情信則感激家人不離不棄,形容他們是「天下間最好的父母」、「家人是我最珍視的寶物」,又指疫情期間未能親自照料,只能獨自擔心卻無能為力,令他很大反思,「我非常渴望能早日回家、擁抱家人,好好地盡孝道,孝順父母。」辯方讀出求情信和談及其家人時,王百羽雙眼通紅,數度以手和紙巾拭淚。
大律師黃俊嘉又指,王來自勞動階層,是家中第一名入讀大學的成員,父母對他非常自豪。他畢業於科大計算機科學及工程學系,從事資訊科技工作,2019年當選元朗區議員,會議出席率100%,並因繁重工作壓力巨大,患有高血壓,需服藥控制,王對因本案而無法服務居民感到深深抱歉。辯方指王還柙3年,體重減了20公斤,望獲釋後繼續以其專業服務社會。
劉頴匡:如知參選入獄不會參加
沒有律師代表的劉頴匡,則指他參選目的是望進入立會,為像他一樣以暴動罪被捕的示威者發聲,否決預算案對他來說並非重點、也不重要,他亦曾表明不相信35+是可能。劉庭上讀出女友黃于喬撰寫的求情信,黃指以劉的天資和才能,本能走一條「正常」的路,但他選擇從政,非為一己私利,而是出於對社會關懷、對民主化追求、望為港貢獻,不料因本案身陷囹圄,「人生最黃金時期」於獄中渡過。黃指與劉相識十年,當中3年多隔着監獄高牆,而她仍每日風雨不改探望,正因不認為他是「作奸犯科、偷呃拐騙」的罪犯,而是值得她繼續關心和付出的人。黃又指,劉過去未曾妄想顛覆國家,而無論現在或將來,他亦不再是當初天真的少年,不再妄想能投身政治改變社會、不會再沾邊任何可能被定性為危害國安的行為,只盼盡快重獲自由。
劉亦呈上親撰的求情信,提到被教導成為一個關心和參與社會的好公民,並盡力做好自己的角色,但最後卻入獄。他指自2013投身社區服務,相信透過基層服務和倡議可令心愛的城市變得更好。劉自言認罪是因他承認知悉並同意戴耀廷提出的議程,但此議程從非他競選的重點,而他真誠相信初選不違法,如果知道參加初選會入獄,「我不會參加,而是選擇其他方式令社會變得更好」。劉最後指,他現時30歲,服刑不僅是懲罰他,亦是懲罰他所愛的人,對一直照顧自己的女友感到愧疚。他明白除政治外有很多其他方式貢獻社會,望能盡快履行作為男友和香港公民的責任。
伍健偉稱無悔:長夜終盡,黎明將至,民主終將再次得勝
有被告表明無悔,亦為五大訴求作出辯護,不過被法官打斷指屬政治演說。沒有律師代表、自行陳詞的前天水連線元朗區議員伍健偉,提到「35+計劃」是在陽光底下進行、眾所周知的計劃,要達致進入立法會無差別否決財政預算案,單靠47個被告無可能完成,而是需要廣大香港市民的授權,當時61萬市民冒法律風險投票,作為代議士有責任保護市民。伍又說,「五大訴求」合情合理、無被法庭裁定違法,政府是「不為」而非「不能」,惟法官打斷指並非表達政見場合。(伍健偉求情信全文)
伍續說,暴動是人民無被聽見的聲音,案發時街頭激烈衝突已持續長時間,他不希望有人受傷、被捕,甚至犧牲生命,因此參與初選,認為有義務繼承他們信念。他被捕前無打算離開香港,願為過去所有言行負責,但他不會為與選民所共享的信念和價值道歉,不可辜負人民信任。
▲ 伍健偉
法官李運騰問,伍健偉是否沒有悔意?伍答「無錯」,指作為政治人物,期許自己要有承擔、竭盡所能,留守到最後一刻,「所以我並唔後悔,我選擇留喺香港,我需要兌現我莊嚴嘅承諾,同香港人齊上齊落」。伍指未來打算放低政治人物身分,但仍望盡力留在香港貢獻社會,並引前終審法官包致金指:「There is no reason to leave if things are good, and if things are bad, there are more reasons to stay.」
伍又說,港人只要抱持自救互助精神,理性思考,行公義、好憐憫、存謙卑的心,記錄過去真相,活在真實的當下,為未來做好真誠的準備,香港未來將重拾光明,香港人的理想定會實現。他最後說,絕對權力必帶來絕對腐敗,「長夜終盡,黎明將至,民主終將再次得勝。」法官陳慶偉最後指,由於伍較遲認罪和沒有悔意,減刑折扣明顯會較他人少,伍表示完全明白。
余慧明:仍信投票改秩序無錯、唯一錯誤或「太愛香港」
參選衞生服務界的余慧明,求情信提及一切源自2019年反修例運動,當時100萬港人和平上街反修例,聲音卻不獲聆聽,引致激烈的街頭抗爭。余指不欲再看到示威者再犧牲和被捕,加上政府未能預防新冠疫情爆發,故望參選立法會,增加議價能力,改變死局,但此舉被指控為顛覆國家政權,是其他民主國家聞所未聞。
余續說,法庭裁決提到「五大訴求」是空中樓閣,但當中包括落實《基本法》承諾的雙普選,反問「如果政府視落實《基本法》23條是憲制責任,難道落實雙普選不是一樣嗎?」,又指「即使到現在,我仍然認為透過在立法會投票,改變既定秩序並沒有錯,或許我唯一犯下的錯誤,就是我太愛香港。」法官陳慶偉聞言亦打斷,指這並非求情信,是政治演說,着辯方不要在其法庭發表,又指看不到任何悔意。辯方一度指,本案涉及政治,如被告對所做的表達悔意,或被人質疑他們信念是否真誠,法官陳慶偉則說:那就不要求情,你不用求情,那沒有問題。」
代表余慧明的大律師石書銘亦陳詞指,余是年輕、有同情心的理想主義者,她大學時以醫療服務為志業,先後成為註冊護士和深切治療部護士,再轉到醫管局總部工作,望令更多病人受惠。石指,余組織工會和參選僅為服務公眾,她一直倡以非暴力和合法手段向政府施壓,惟本案後很大機會不能再任護士,已付出代價。而余所屬的衞生服務界與其他區不同,沒有協調會議和論壇、亦無討論35+後要做什麼,余基本上獨自行事,屬「積極參加者」較低級別或「其他參加者」。
袁嘉蔚獄中成婚、馮達浚向泛民等道歉
至於袁嘉蔚,其代表資深大律師祁志指她是年輕的理想主義者,一生為人善良、樂於助人,對社會有抱負,任田灣區議員;而她的人生因被還柙而改寫,如今正在更生的路上,最近更在獄中成婚,望及早服刑完畢組織家庭。祁志又指,袁參選是望取得合法權力,《國安法》生效後不久已被DQ,參與程度低,亦真誠相信行為是合法。
祁志同代表馮達浚,形容他是理想主義者,畢業自拔萃男書院,受雨傘運動觸動服務社區,2019年參選區議員失敗,但繼續懷有理想為社區工作付出所有,他不是街頭抗爭者、也不暴力,只是一個熱心和幼稚的年輕人。馮亦撰求情信,指自己還柙3年已反省和改變,現時已不在意特首會否下台,並望向他曾經非常不禮貌對待的泛民、他的團隊、家人等道歉,對困擾社會感到後悔。馮亦獲浸大新聞系前高級講師呂秉權等撰求情信,指他對干犯《國安法》感後悔。
李嘉達難再任社工、黃子悅真誠誤信合法
就前觀塘區議員李嘉達,大律師陳德昌認為他屬「積極參加者」較低級別,望以3年至6年半為量刑起點。陳指李在內地出生,3歲時來港定居,在工人階層家庭成長,港大社工系畢業後成註冊社工,並進修表達藝術治療碩士學位。2019年,李目睹年青人感無力沮喪,遂決定成為區議員,望影響更多人;當選後望投身更大政治舞台改變現況,遂參與初選,事後回看屬錯誤。
▲ 李嘉達
辯方呈上41封來自李本人、女友、家人、老師、服務對象等求情信,指李還柙逾3年已付上代價,其女友曾提議結婚,但他望對方等待自己出獄,以辦正式婚禮,還柙期間其祖母亦離世。而李被定罪後難再任社工,但有非政府機構願在李獲釋後聘請他。陳德昌最後提到,當天與李會面時,李提及自兩年前認罪後,一直未有離開過赤柱監獄,他當天往法院途上,看到外面樹木翠綠、陽光燦爛、天空蔚藍,一切令人提起精神。陳德昌指感到驚訝,因自己不時會到赤柱,卻從沒留意,並指李已改變,他表明會離開政治,邁向人生新階段,繼續服務社會。李庭上聞言一度流下眼淚。
而就黃子悅,大律師潘志明指她是本案最年輕的被告,雖在理大暴動案保釋期間犯本案,但兩案時間相近,望法庭考慮整體量刑原則,部分刑期分期執行,又指她真誠誤信計劃合法,非刻意犯法,屬「積極參加者」。至於朱凱廸,辯方指採納書面陳詞,沒有補充。
▲ 黃子悅
楊岳橋:作為大律師犯法感難堪、後悔未拒參與
抗爭派以外,多名被告均是傳統民主派,曾參與政治和公共服務多年,亦獲不少前高官、議員等撰寫求情信。不少人表明,日後不會再從政。
公民黨共5人被控,當中李予信罪脫,鄭達鴻罪成,楊岳橋等3人則認罪。就時任黨魁楊岳橋,資深大律師蔡維邦指他90年代舉家移民加拿大,在當地大學畢業後,因熱愛中國文化歷史,在北京修讀法學碩士,2009年成為大律師,2016年當選立法會議員。蔡指從立法會投票紀錄可見,楊並非主張阻撓議會運作或立場激進的議員,而他被捕不久已退出公民黨,並籲公民黨解散。蔡又提到,楊早於2021年9月表達認罪意向,並在警方邀請下提供證人口供,顯示他完全的悔意。
▲ 楊岳橋
楊又親撰求情信,稱作為一名大律師,為自己干犯刑事罪行感到難堪,並指從政原望令香港變得更好,但案發時受社會氣氛和政治理念相似的政治人物影響,他對反政府盲目和天真的熱情,令當時政治情況惡化。楊稱對未有拒絕參與否決預算案的謀劃感後悔,亦對其行為導致部分黨友參與此無望及錯誤的計劃,為他們及家人帶來巨大焦慮,感到非常抱歉,直言犯案是完全愚蠢和錯誤,他明白須接受懲罰。楊指日後不會再涉足公共事務,望法庭考慮他曾以其微小方式貢獻社會。
辯方認為,楊的量刑起點應為「積極參加者」3至10年刑期的中間。法官質疑為何不是最高級別,辯方回應,公民黨記者會在《國安法》生效前舉行,而雖然楊當時為黨魁,但他年資較淺,只是黨的發言人,不是黨內主要推手,惟法官表明不會接受這方面陳詞。
譚文豪:向社會各界及中央政府真誠道歉
至於譚文豪,資深大律師何沛謙同指他屬「積極參加者」,望法庭考慮他對香港的貢獻和真誠悔意而減刑。辯方求情指,譚出身草根,靠努力成為民航機師,2016年放棄機師工作從政,並非為個人名利或榮譽,也從沒有意圖成為激進政客,只想回饋社會,令香港成為更好的地方;譚過去亦曾多次贊成政府撥款,更獲政府官員私信感謝。辯方又指,譚辭任立法會議員和退黨後,已完全離開政壇,他還柙逾3年,望能建立新生活,望彌補與龍鳳胎子女、妻子和母親相處的時間。譚開設的茶餐廳於疫情結業,他正修讀會計和企業管理課程,望裝備自己尋找新職涯。
辯方又指,譚及早認罪,並於2021年下半年自願錄口供,提及如果知道會犯法,「我係絕對唔會參加呢個初選」,辯方強調他當時不知道「紅線」在哪裡,並非公然違法。庭上又讀出譚親撰的求情信,提及望向法庭表達,「我對過去的言行深感悔疚,希望公開向香港社會各界以及中央政府真誠道歉」。
郭家麒獲張超雄等撰求情信 指主張和平曾阻示威者衝擊
就郭家麒,資深大律師蔡維邦同指他是最早一批認罪被告,他有原則、願意奉獻、具同理心,無考慮「攬炒」亦不支持港獨,望以「積極參加者」較低程度為量刑起點。郭獲前運輸及房屋局副局長邱誠武、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及張超雄撰求情信,張指郭主張和平,2019年七一曾在立法會玻璃門前阻止示威者衝擊大樓,因而受傷,8月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在機場被示威者綑綁和襲擊時,郭亦到場阻止。郭亦親撰求情信,提及出身草根,八十年代成為醫生,在學時目睹工人受傷,成立香港工人健康中心,奉獻空餘時間促進弱勢福祉。
辯方指,郭自1994年至2007年任中西區區議員,2004年當選立法會議員,曾獲委任為醫管局成員;而他在公民黨解散前已退黨,出獄後望繼續行醫,退出政治,沒有重犯機會,望法庭考慮他犯案完全與性格不符。不過法官不認同,質疑本案串謀持續多月,郭必然對參選作詳細考慮。
▲ (資料圖片)
辯方指鄭達鴻僅跟黨立場
鄭達鴻是唯一一名並非立法會議員的公民黨罪成被告,資深大律師潘熙認為他屬「其他參加者」,指他角色相對輕微,只是跟從黨的立場,而他報名參選後被DQ,其後宣布退黨、自願停用社交媒體,亦無再參與政治事務,他誤信初選合法才犯案。潘熙又指,鄭曾任8年區議員,一直希望成為立法會議員,他參與涉案謀劃並非為個人私利,而是望服務公眾及改善基層生活,望法庭考慮他參與公共服務多年而減刑。
胡志偉、尹兆堅獲前高官張炳良、羅致光等撰求情信
民主黨則有4人被控,其中胡志偉和尹兆堅認罪,黃碧雲及林卓廷均被裁定罪成。就時任民主黨主席胡志偉,大律師郭子丰表示,胡最多只是「積極參加者」的較低級別,無證據他組織涉案謀劃,只是透過參與論壇、街站等作和應,而他於論壇曾反問難道「起醫院、起學校我哋都要反對咩」,顯示他當時對「攬炒」和無差別否決財案有保留。
辯方又指,胡參與公共政治事務逾30年,獲前運房局局長張炳良、副局長邱誠武及前勞福局局長羅致光3人撰寫求情信,指胡溫和、理性、務實,以人民和社會的最大利益為先,他亦曾獲政府頒授榮譽勳章及委任加入中央政策組等,顯示政府視他為可靠的人。辯方指,根據胡的背景、品格和多年政治信念,他並非蓄意危害國安的激進政治人物,案發時真誠誤信運用否決權屬合法;又指謀劃成功的機會極微,因民主黨議員對預算案如何投票無最終決定權。
▲ (資料圖片)
至於尹兆堅,大律師莫彥婷指他無出席選舉論壇、無簽署「墨落無悔」,他投身公共服務近20年,1994年成為註冊社工,2004年起四度當選區議員,2016年當選立法會議員,曾成功爭取殘疾人士2元乘車優惠和長者生活津貼等。而尹是出色的廚師,出獄後打算於國際人權組織「世界中央廚房」任職。尹另獲前勞工及福利局局長蕭偉強、羅致光,及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撰求情信,指他熱心勢助弱勢,可信有禮、和平理性,就勞工福利政等策有良好交流。
辯方指林卓廷、黃碧雲屬「其他參加者」
林卓廷和黃碧雲則同由大律師沈士文代表,沈指二人沒有出席任何協調會議、無簽署「墨落無悔」、政綱無提否決預算案,參與程度低,屬「其他參加者」。他並指,二人定罪是因胡志偉的言論,以及從林卓廷搜出的論壇筆記,及黃碧雲在選舉論壇的發言。但針對後者,沈指她是在論壇被激進派「逼到牆角」,受壓下才提及否決預算案。
就兩人背景,沈指林卓廷是傳統民主黨黨員,從不激進,而民主黨支持一國兩制和香港回歸中國,亦常與政府合作。林曾任區議員和立法會議員,推動「反圍標」運動,獲受助居民撰求情信,投票紀錄也顯示他非常勤奮,贊成多於反對。林亦獲民主黨前主席何俊仁、劉慧卿等撰求情信。
至於黃碧雲是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政治科學博士,曾於理大任多年講師,2012起任九西立法會議員,2020年立會選舉延期後無被DQ,但自願辭職,無再參與政治。前運輸及房屋局局長張炳良等為黃撰寫求情信,指她屬2019年「對抗式政治」的受害者,犯案與本性不符;又指2010年政改方案獲黃支持下通過,顯示她溫和務實,望香港循序漸進實現民主化,她在撥款議案亦與政府合作。
梁國雄:雖成階下囚但毋怨、堅信人民大於國家
至於社民連,岑子杰認罪,梁國雄則被裁罪成。就梁國雄,資深大律師潘熙採納書面陳詞,社民連則在Facebook發布梁國雄的陳情書,梁提到自70年代起參與政治運動和社會抗爭,是出於改變社會不公的願望,他從沒放棄爭取民主自由、實現社會主義,「一路走來近50年,黑髮變白頭,長毛成短毛,自由人淪為階下囚,我都是秉持這個理念行事」。
梁指參與35+初選是因多年切身體驗,必須在立法會中與志同道合者取得過半數議席,才有足夠壓力令政府推行惠及民生的社會政策,而「五大訴求」中實行雙普選更是其身體力行多年的目標。梁又指,認為議員否決預算案乃《基本法》訂明的憲制權力,行政長官面臨下台的憲制危機,必須經歷兩次立法會選舉的民意授權,議員兩次行使否決權是民意依歸,只是彰顯200萬遊行市民民意。
梁最後指,「權力歸於人民」是他終生信守的理念,從政的基礎,更是《中國憲法》對人民的莊嚴承諾,「今天我雖然成為階下囚,但我毋怨。我堅信人民大於國家,人權高於政權,惟願港人莫失莫忘,爭取民主,守護公義!」
▲ 岑子杰、梁國雄
岑子杰獲區諾軒撰求情信
就岑子杰,大律師郭憬憲認為其罪責屬最輕,並讀出區諾軒撰寫的求情信,提及望法庭考慮岑的政治取向輕判,指岑是九西協調會議上反對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的關鍵人物,對於阻止無差別否決成為該區共識具決定性作用。區又形容岑是非暴力的人,在2019年組織公眾活動時與警方合作。
辯方倡譚得志為「其他參加者」
至於人民力量,時任主席陳志全,大律師馬維騉指他沒有出席初選記者會,也無參與協調會議,屬「積極參加者」較低程度。他又指,陳獲其妹妹、配偶及前政府官員撰求情信,望法庭考慮他是一名勤奮盡責的立法會議員,積極替性小眾利益發聲。
就時任副主席快必譚得志,大律師梁寶琳主張他是「其他參加者」,指他雖有簽署「墨落無悔」,但擺街站、參與論壇,呼籲投票等是一般選舉會做的事;又強調初選是開放予所有人參加的民主選舉,譚主動參與不構成他屬「積極參加」。
▲ 陳志全、譚得志
辯方又指,譚擁有基督教研究和神學兩個碩士學位,曾任電台主持逾20年,而他被捕後已退出人民力量,在初選亦只排名第四,再沒有機會重返政壇,他還柙逾3年已付上代價;作為基督徒的他,現在每天都讀《懺悔錄》,嘗試學習和懺悔。
施德來已退出民協、何啟明盼專注教會事奉
至於民協,就時任主席施德來,大律師黃廷光指他是註冊社工,育有一名9歲兒子,2008年加入民協,2016年當選黃大仙區議員及成為民協主席,不同政府部門曾發信表揚他的貢獻,而他本案後已辭任主席和退出民協,亦無法再任社工,抱負破滅。辯方指他於獄中報讀都大心理學課程,望裝備自己,服刑完畢後以其他崗位貢獻社會,屬「積極參加者」的中至低級別。
至於時任副主席何啟明,大律師阮偉明望判監3年以下。他指何出身草根,為虔誠基督徒,以基督精神幫助貧窮和有需要人士,他2015年加入民協,被捕後持續服務社區,包括跟進保育深水埗主教山配水庫。何過去數年在神學院修讀基督教研究碩士課程,本案後打算遠離政治,專注教會事奉。辯方又呈上何父母、兄弟、女友、前民協主席馮檢基等求情信,馮指對何服務弱勢社群的熱情和投入印象深刻。阮偉明望法庭接納,何本質上是一個好人,他出於良好動機、具高尚目的而犯案,望成為立法會議員,令香港成為更好的地方,現已對行為深切反省。
▲ (資料圖片)
吳敏兒:犯案是人生最大錯誤、與政治劃清界線
前職工盟主席吳敏兒,資深大律師李志喜指她在初選落敗,是新界西其中一個最不成功的候選人,而她落敗後繼續工會工作,協助工人渡過疫情,與政治劃清界線,職工盟亦已解散,不會重犯,望法庭考慮她為「其他參加者」或「積極參加者」。
▲ 吳敏兒
吳又親撰求情信,提到曾擔任空中服務員,成立英航香港機艙服務員工會,並於2016年當選職工盟主席,夢想有更好的勞工法律保障工人權益。吳自言參選僅望推動社會進步,令工人能分享經濟成果,從沒意圖顛覆國家,她被捕始知干犯《國安法》,對此感到震驚,形容犯案是「人生最大的錯誤」,就此真誠致歉。
范國威獲黃宏發撰求情信、譚凱邦不再倡環保議題
新民主同盟的范國威,大律師吳靄儀指范在美國修讀藝術,對政治感興趣,自2000年起擔任21年西貢區議員,並曾任立法會議員6年。范獲西貢區議會前主席吳仕福、前立法局主席黃宏發及多名街坊撰求情信,讚揚他務實無私,對地區民生很大貢獻。其女兒亦形容他為「每個女生所能渴求的最好的父親」。辯方指范望將本案一切抛諸腦後,與家人相處,望視他為「其他參加者」或「積極參加者」較低程度。
▲ 范國威(右二)、譚凱邦(右一)
同屬新民主同盟、並創辦「環保觸覺」的譚凱邦,大律師馬維騉指,譚曾任兩屆馬灣區議員,他一直視環保議題為首要議程,參與初選目的並非顛覆政府,而是望進入議會,為環保發聲,並獲前天文台台長林超英等撰求情信,肯定他對環保議題的付出。辯方又指,譚在初選屬「陪跑」,於新西初選得票最低,望考慮他參與程度低,屬「其他參加者」或「積極參加者」較低程度。
辯方又指,譚還柙期間修讀建築管理課程,決心不會重返政治,包括不再倡環保議題,以免牽涉政治;又指譚還柙期間受感染,手腳皮膚潰爛,望法庭能基於人道原因酌情減刑。
毛孟靜望與丈夫度時光
就前區政聯盟召集人柯耀林,大律師葉海琅指他參與公共服務多年,自2003年起三度當選區議員,2008年亦獲政府表揚就公共服務的貢獻。而他非常溫和保守,參與程度較其他被告為低,初選得票率低,不足1%,涉案屬「不幸」,獲不同政治光譜的區議員撰寫求情信。不過法官質疑,柯曾簽署「墨落無悔」、出席選舉論壇、派發選舉單張、聘請選舉經理,難言參與較他人少。
▲ 毛孟靜
就前立法會議員毛孟靜,大律師黃雅斌指她任議員前曾長年從事傳媒行業及教育,接受她有一定程度參與,但她不曾向人施壓,亦對否決預算案有保留,明白對公眾造成的潛在危害,有真誠悔意,望以監禁5至6年為量刑起點。辯方又呈上多封同事、街坊等求情信,前立法會議員石禮謙指二人即使政治立場不同,但毛總是願意交流意見,融樂會亦讚揚毛對少數族裔的貢獻。毛亦撰信真誠道歉,表示望與丈夫度過餘下時光。
楊雪盈稱誤墮法網愚蠢、徐子見父親離世
此外,另有不隸屬於傳統民主黨派的被告。就前灣仔區議會主席楊雪盈,代表大律師張耀良指她屬「其他參加者」,辯方呈上32封求情信,包括前南區區議會副主席司馬文、香港戲劇協會會長馮祿德、藝術發展局前委員張秉權等,望顯示楊服務社區、熱心文藝和動保等多個面向,司馬文亦形容楊為溫和民主派。楊又親撰求情信,自言出身基層,醉心文藝,為社會貢獻是一生夢寐以求的事;而她一直無黨無派,參選單純望將議題和初心帶去立法會跟進,誤信初選無牴觸《國安法》才參加,誤墮法網「實在愚蠢」。
▲ 楊雪盈
辯方指楊毫不激進,有良好動機,參選只望令社區變得更好,望法庭以「新角度」審視其案情。惟法官陳慶偉質疑,辯方是否指楊不應被定罪、沒有悔意,又指辯方似是上訴而非求情。
至於前東區區議員徐子見,辯方同指屬「其他參加者」,指他為政治素人,無任何政治聯繫,亦從無表達激進政治理念,罪責最低。辯方指徐患有慢性病,育有一名26歲兒子,他最近離婚,父親亦於他還柙期間離世。多名街坊撰寫求情信,提到徐曾免費維修電器、免費剪髮、鼓勵長者接種疫苗等,是身體力行的人;徐亦親撰求情信稱明白罪行嚴重性,望對受影響的人深切道歉。
▲ 徐子見
辯方指彭卓棋被捕後推廣《基本法》、維護國安
就前南區區議員彭卓棋,大律師盧敏儀指他基於對新法無知而犯案,而彭案發時僅25至26歲,無政治聯繫,誤信通知民主動力移除政綱,已足以確保不違法。辯方又指,彭具持續的愛國聯繫、熱心服務國家,曾推廣年輕人到大灣區創業,自2022年5月又受僱於「香港基本法基金會」,維護國安和推廣《基本法》,犯案是與其良好品格相違。
▲ 彭卓棋
不過法官拒絕接納彭曾撤回政綱,並質疑彭初選時以極端激進言辭反對政府和國家,被捕後改為到推廣基本法的組織工作,「除了指他事實上是一名機會主義者,如何能看出其行為是一致?」,又指辯方陳詞形容彭為「機會主義者」,這或是他另一次投機,彭是「一個偽裝成愛國者的機會主義者」。辯方引述認識彭多年的朋友、老師等求情信,指可反映他的性格,不過法官再質疑,辯方求情明顯與法庭裁決及彭在初選的形象不同,明言難以接納。
劉澤鋒讀會計課程、呂智恆失社工資格
就前學聯抗爭者支援基金主席劉澤鋒,大律師黃錦娟指他生於廣州草根家庭,案發時剛畢業於樹仁大學,為政治素人,參選是望服務他熱愛的社區,即香港和香港人。辯方望法庭考慮劉僅報名參加初選、簽署「墨落無悔」、參加選舉論壇等,並於初選落敗,角色輕微,誤信謀劃合法,屬「其他參加者」或「積極參加者」較低級別。辯方又指,劉獲認識多年的友人、同學、牧師等撰求情信,指他樂於助人、熱心服務弱勢,曾發起協助無家者的計劃等;而劉還柙逾3年沒有放棄自己,修讀中大會計課程,成績不俗,望日後進修輔導、管理及運動治療等課程,繼續以知識服務社會。
▲ 劉澤鋒
就參選新東的社工呂智恆,大律師陳世傑指,呂角色次要,從無意圖推翻政權、只是企圖阻礙運作,對法律無知而犯案,望接納為「其他參加者」或「積極參加者」較低程度;又指他十分善良,是具天真理念的政治新人,望法庭判刑時展示憐憫,令呂盡快重投社會。
呂親撰求情信,提及幾經挫折實現夢想志向成為社工,但因本案而失去社工資格。呂提到他出身單親家庭,童年在不同人家寄居、曾被迫做童工和失學,至中四被領養,獲養母無私的愛和包容,後成為社工。2019年發生反修例引起的民主運動,他心痛多人輕生、失蹤,深感這代青年絕望感遠超他童年所受痛苦。
呂指,他參加初選為了由人民授權行使否決權,「以非常無奈和間接的方式罷免特首,希望當權者回應民意」;他當時無知地相信議員行使否決權是合法,現已明白否決對政權帶來衝擊和影響運作是錯誤想法,感到後悔抱歉。呂指保釋後數年經常失眠和感到巨大壓力,倒數入獄的日子參與教會事奉、做義工,回收麵包分給露宿者、單親家庭等,又為基層兒童義務補習。他不敢低估刑期,但會心存盼望,期望未來報答親恩和服務弱勢社群。
林景楠:參選是中計、受海外勢力渲染成反中亂港分子
至於唯一一名任從犯證人的參與者被告,阿布泰國生活百貨創辦人林景楠,大律師范凱傑指他遲參選,亦不曾出席協調會議和初選記者會、沒有簽「墨落無悔」,屬「其他參加者」,又指林錄取口供和成為控方證人,其證供有用,可獲50%減刑。不過法官質疑,證供主要談及林本人的參與,他雖提到出席沈旭暉主持的協調會議,但沈並非本案共謀者、亦無因此被捕;法庭在裁決時也完全無依賴林的證供。辯方亦望為林索取社會服務令報告,惟法官明言是不現實、不合理,拒絕辯方要求,並指林於開審當天才認罪,只能減刑20%。
▲ 林景楠
庭上讀出林景楠親撰的求情信節錄,林提到候審時通過接觸不同觀點的資訊,明白當初參選是「非常幼稚及愚蠢」的行為,「中了其他別有用心的國家、團體和人的計謀」;又指透過深切反省,意識到自己要為2019年起的社會撕裂負不少責任,因他是「黃色經濟圈領頭者」。林又引述國家主席習近平七一講話,指「香港不能亂也亂不起」,林指深切反思後發現很多港人包括自己,「一直受到很多海外勢力或網絡傳媒的渲染,間接成為反中亂港的一分子」,因此他主動聯絡國安處認罪,因認罪才是最真誠的認錯。他感謝控方讓他成為證人,「讓我可以把我的所知所聞一一供出」。
林最後真誠向中央政府、特區政府,尤其香港海關和警隊及所有受他影響的市民真誠道歉,望法庭讓他履行作為父親的責任,陪伴三個孩子成長,及予他機會,重新投入中港泰三地,用實際行動抓住香港由治及興的機會,說好香港和國家故事,促進一帶一路,為香港和國家出力。
案件將於明日(19日)判刑,辯方的求情陳詞是否被法官採納仍是未知數,但各人在庭上的發言、所撰的求情信,已留下歷史的印記。
案件編號:HCCC69-70/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