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epublic of Agora

【勇武7人案・審訊第廿三日】


#勇武派 #屠龍小隊 #串謀 #反恐

獨媒報導 | 2024.05.29

  • 辯方質疑黃振強因部分控罪存檔及獲豁免起訴書 故「唔介意唔講真話」

image01

【獨媒報導】2019年12月,「屠龍小隊」成員等涉計劃放炸彈及開槍殺警。6男1女否認「串謀謀殺」及「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等罪。本案設有9人陪審團,當中一人上周身體不適告假,法庭遂在第21、22天審訊處理案件管理事宜,沒有傳召陪審團。今(29日)續審並踏入第23日審訊。已認罪、為「污點證人」的「屠龍」隊長黃振強繼續接受盤問。辯方質疑,黃聲稱與警方錄影會面時狀態欠佳,只屬「掩飾之詞」,目的為掩飾會面紀錄與庭上證供的差異;黃不同意。辯方指出,由於黃知道認罪能獲刑期扣減,其餘控罪亦存檔法庭不起訴,而且獲控方的豁免起訴書,因此他「唔介意唔講真話」;黃不同意。另外,控方引述對話指,劉佩凝曾稱:「CID 已經開咗大 File 關於育龍」;黃解釋劉應從其他示威者收到消息,警察某部門正調查眾籌頻道「育龍」。經過14日,黃振強已完成作供。

辯方質疑黃稱錄影會面時狀態欠佳 目的為掩飾庭上證供的差異

黃振強第十四日作供,接受辯方盤問及控方覆問。控方早前在庭上播放黃被捕後的錄影會面片段。代表嚴文謙的大律師梁鴻谷問到,黃與警方的對答顯示他思想清晰,能夠清楚表達,並非他所指狀態欠佳;黃不同意。辯方追問,黃聲稱狀態欠佳只是「掩飾之詞」,目的為掩飾會面紀錄與庭上證供的差異;黃不同意。辯方指出,由於黃知道認罪能獲刑期扣減,其餘控罪獲存檔法庭不起訴,而且獲控方的豁免起訴書,因此他「唔介意唔講真話」;黃不同意。

辯方質疑黃盡量與警方合作、配合調查

代表李家田的大律師林芷瑩問到,黃早前稱每個隊員參與暴動期間均曾使用汽油彈,但實際上李家田沒有使用,黃只是捏造;黃不同意。

代表劉佩凝的大律師馬維騉指,黃被捕後進行錄影會面時,警方問及黃電話內的 Telegram 訊息內容,黃屢回答不記得語音訊息的內容,即使是一天前的訊息他也表示不記得。辯方指出,黃似乎盡量與警方合作;黃表示不記得,又指被捕後狀態混亂及驚慌,故「心思唔會喺作供上面」。辯方亦質疑黃盡量客觀,且有問必答,似乎盡量配合警方調查;黃解釋:「想盡快結束件事。」

黃表示被捕至錄影會面期間沒有睡覺

接着由控方覆問。大律師周凱靈指黃於清晨6時被捕,他當時是否睡醒;黃表示自己仍在床上,處於半夢半醒。黃於晚上9時進行第二次錄影會面,控方問中途他有否睡覺;黃表示沒有。

另外,黃早前供稱張俊富的角色是負責運輸物資。控方今引述對話,指張曾問:「有冇人想要彈彈?」黃解釋「彈彈」意指伸縮金屬棍,他理解張當時問有沒有人想用,並表示可幫忙入貨。

黃早前表示不少隊員包括張銘裕在10月1日之後,因為警方的行動而情緒高漲,並發表偏激的言論。紀錄顯示,張銘裕問「係咪有軍刀?想要把玩下」。控方問到,張是否因為10月1日的事件而想索取軍刀;黃表示依其個人判斷,認為不止是10月1日,而是整場社會運動的情緒亦牽涉在內。

劉佩凝曾表示「CID 已經開咗大 File 關於育龍」

黃早前稱劉佩凝對他言聽計從,會聽從黃的指示做事,包括應黃要求為眾籌頻道「育龍」開設帳戶「楓葉」。控方引述對話指,劉曾表示:「CID 已經開咗大 File 關於育龍」,控方問說話是甚麼意思。黃表示,劉應該是從其他示威者一方收到訊息,警察某部門正調查「育龍」。黃承認這個消息與他同意劉設立「楓葉」帳戶有關。

image02 ▲ 被告 劉佩凝

黃振強已完成作供,案件明(30日)續審。

本案共7名被告,其中6男即張俊富、張銘裕、嚴文謙、李家田、賴振邦及許湛榮,均否認《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下的「串謀犯對訂明標的之爆炸」罪、作為交替控罪的「串謀導致相當可能會危害生命或對財產造成嚴重損害的爆炸罪」;以及「串謀謀殺」罪,對象為警務人員。李家田另否認「意圖危害生命而管有槍械及彈藥」罪。女子劉佩凝則否認「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罪。


案件編號:HCCC164/2022、255/2023

Made with by Ago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