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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選47人案・審訊第 93 日】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獨媒報導 | 2023.07.27

  • 何桂藍指難言誰發起抗爭派記者會 稱曾邀陳志全出席但「食檸檬」
  • 何桂藍指《國安法》令《基本法》成condom、若法庭認同爭民主化為顛覆是「攬炒」普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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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7日)踏入審訊第93天。何桂藍繼續作供,就初選後抗爭派於7月15日召記者會及發聲明,何指難說是誰發起,而她曾邀請陳志全出席但「食檸檬」,形容對方「唔願意同抗爭派企埋一齊」。何又指,當時流傳參選人確認書會加入支持《國安法》條款,惟她認為是「掩眼法」,令政府毋須回應初選61萬票數民意。何強調是否DQ從不取決於有否簽確認書,故記招望指出毋須拘泥此事,並望民主派不論是否簽署也團結一致。至於會上岑敖暉稱會否決預算案,何指事前無討論亦不知岑會這樣說,會上亦無發言人;而她本人無承諾過否決預算案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因不認為可直接迫使,不想助長兩者聯繫。

此外,就鄒家成曾於論壇提到每個代議士都應以任何手段癱瘓議會,何認為「癱瘓議會」一直是建制派說法,她不認同被人扭曲或批評時要跟別人語言去講,但如「癱瘓議會」是指「盡責審義」,「我認同每一個代議士都應該要咁做。」

何指利用選舉為政權製造麻煩、激發政治張力

何桂藍繼續作供,就她7月14日發布的初選出線感言,提及立會選舉的戰役不僅關乎立會過半,「而關乎我們如何利用選舉、利用議會,激發出更大的政治張力。」被問「政治張力」的意思,何指如果民主一方的力量對政權來說是用一些以前用的手法就可解決到,就很難促成任何改變,因此要想辦法「製造一啲佢未遇過、未解決到嘅麻煩出嚟」,並強調是對政權來說是「麻煩嘅嘢」,「但對我哋來講可能純粹係憑心咁(在立法會選舉)投一票咁解㗎啫。」

惟何指,選前尚有「DQ嗰條線」,而當時認為政權會評估民主派勝算來決定DQ多少人,「民主派呢一方嘅氣勢有幾強,對佢最後決定DQ幾多人係有好大嘅影響。」法官陳仲衡關注她提及「利用議會」是指進入議會後做的事,何指當時不知道多少人可進入議會,故無一個清晰計劃,但思路與她剛才說如何激發更大政治張力是類似。

何指預測大規模DQ 認有Plan B但認為入閘前指定無意義

李運騰問,即將抗爭精神帶入議會?何指視乎李運騰指什麼精神。李指法庭比較關注何當時的想法,何續解釋當時預測「絕大部分嘅『Plan A』都會被 DQ」,亦預期非常多的「Plan B」也會因為他們反對《國安法》的立場而被DQ,「咁究竟係乜嘢人代表民主派出選,係一個好大嘅疑問。」

何續指,相信不被DQ的人知名度亦不會太高,但若仍有正式選舉、新東投票率高達七成,最尾一席也需要逾8萬票才能當選;而這些知名度不高的人若得到被DQ者的支持,也可能會被DQ。

何指她最終有「Plan B」,李運騰問她有否「Plan C」?何指當時情況很混亂,到後期已有很多人報名參選,故她當時心態已是:「睇吓到時有咩人入到閘再去決定,因為喺入閘前,我去所謂指定一個『Plan B』其實已經冇意義。」

image02 ▲ 何桂藍(資料圖片)

何想說服市民展示意志重要 即使立法會面目全非亦非選民責任

至於何帖文最後稱「仍有很多說服的工作要做」,她指是說服選民而非任何當權者,重申當時選民認為「最安全」或者「打壓會冇咁勁」的情況是「反抗嘅一方唔好展示咁多嘅實力」,很多人甚至擔心「我投你,係咪會令你畀人拉呢」,或認為「我投一啲立場上相對冇咁溫和嘅候選人,我係咪就會令個立法會反而少咗民主派呢」。

何強調想說服這些選民,「展示呢個意志仍然非常之重要,就算最後因為我哋展示咗呢個意志而令到立法會面目全非,呢個都唔係我哋嘅責任。」

鄒家成論壇提每個代議士應「癱瘓議會」 官稱或可用「共謀者原則」

就7月4日將軍澳的地區論壇,鄒家成的片段節錄曾提及認為入議會「打交」不止是他、而是每個參選的代議士也應做的事,又指就算有無《國安法》,每個代議士都應有心理準備「用任何手段,癱瘓每一個議會嘅進行」。

何指對其說話無印象。Beel 問到當時有人如說出何桂藍不同意的事,她是否可以表達不同意,何指不肯定節錄是論壇哪個部分,不肯定當時有無辦法回應。李運騰認為若只有一段發言,難以脫離背景(out of context)下指證(implicate)其他人,又指鄒家成作供時或會就此回應,現時看不到這句如何能指證其他人,不過陳慶偉即笑說:「Haha, possible.(有可能)」,並指該發言是7月1日後發生,「共謀者原則」或適用,Beel 回應這也是他的關注。

何指若「癱瘓議會」指盡責審議 認同每個代議士均應這樣做

Beel 續指看過相關片段,何桂藍當時對鄒家成的發言並沒有反應,並指可問下一個議題。惟何主動說:「但如果個問題係我認唔認同呢句說話,我可以答喎」,何續指「癱瘓議會」一直以來都是建制派、中聯辦或建制媒體的說法,她不清楚鄒家成引用時是否建制派媒體的意思,但何本人「就唔太認同因為人哋點樣扭曲或者批評我哋,我哋就跟住嗰個語言用法去講嘅」。

何續指,「但係如果鄒先生當時係指緊建制派媒體嘅用法,which 我理解其實就係盡責審議、把握每一個提出質詢嘅機會,咁我認同每一個代議士都應該要咁做。」

何指曾邀陳志全出席抗爭派記者會惟被拒、陳不願與抗爭派「企埋一齊」

就7月15日的抗爭派記者會,有16人包括何桂藍出席。被問記者會如何召開,何解釋初選結果公布後,基本上所有出線者電話「都畀記者炸爆㗎喇」,並指與其各自見記者,一些初選時已一起拉票的候選人就決定「走埋一齊」,「一次過見記者就大家都方便喇」。

image03 ▲ 2020年7月15日 抗爭派記者會(資料圖片)

陳仲衡指,但記者會只是由抗爭派出席。何回應,抗爭派與傳統民主派之間界線從來都是模糊,而當時「係有一啲人我哋邀請過但佢哋選擇唔嚟嘅,咁就係陳志全議員喇,因為食檸檬嗰個係我,佢唔願意同抗爭派企埋一齊」,陳志全被點名時微微皺眉,聽到最後一句時微笑,何並指陳無說明為何不願意出席。陳慶偉其後一度指陳志全有現身何桂藍的街站,何否認,辯方指現場或有陳志全的橫額,惟陳慶偉再指陳志全或沒有發言,但他應在場,何續說她當時身後也有李梓敬的橫額。

何又指,「好難話邊一個去發起(記者會)」,形容選後見記者是一定會發生,「爭在你搵到幾多人一齊見」;而邀請誰出席是「邀請嘅人自己決定」。

image04 ▲ 陳志全

何指抗爭者記者會望調強確認書是「掩眼法」、憂令政府毋須回應初選民意

何並指,就記者會一開始便讀出、同日各參與者於 Facebook 發布的「抗爭派立法會參選人立場聲明」,是於開記者會前大家「早咗少少到然後一齊𢭃出嚟嘅」,何亦有參與,故很難具體說是誰寫;而聲明包含他們想傳達的訊息,即他們希望輿論關注的事情、想影響輿論的方向。

聲明提及簽署確認書與否成為爭議,但「取消資格與否從來並非取決於有否簽署文件」。何指「確認書」是指正式選舉報名表格附上的確認書,解釋初選結果於7月13日公布後,相信最具新聞價值就是61萬的投票數字,但當時建制媒體很快就傳出新風聲,指當屆確認書會加入支持《國安法》的條款,故輿論焦點很快又轉(spin)為關注個別參選人會否簽確認書和被DQ。

何續指,「咁至少我,仲有一啲其他人當時嘅 concern 就係,咁政府咪唔使回應呢61萬民意囉?」故她當時理解記者會重點就是強調這是「掩眼法」,「D唔DQ從來都唔取決於嗰個候選人有冇簽確認書。」

何稱期望民主陣營能團結簽署確認書立場 惟傳統民主派終無會面或回應

被問即達成了什麼共識,何引述聲明一段:

我們一眾抗爭派在此聲明,無論確認書最終會否加入與國安法有關內容,我們均義無反顧的反對國安法。就著未來有關文件簽署的取態,我們將會約見泛民初選人作磋商,期望整個民主陣營能團結一致,毋負選民期望。

何表示聲明首句提及會公開講明反對《國安法》,可形容為「共識」;而就是否簽署確認書,他們希望整個民主派達致一個一致的立場,「即係假設大家想簽就一齊簽,如果大家都OK唔簽就一齊唔好簽,佢真係要攞呢個藉口嚟DQ嘅話就DQ晒全部人。」

就聲明提及「就著未來有關文件簽署的取態,我們將會約見泛民初選人作磋商,期望整個民主陣營能團結一致,毋負選民期望」,何解釋他們當時算是公開邀請傳統民主派「可唔可以坐低一齊傾」有關簽署確認書的決定,並期望民主陣營能團結。

何笑言印象中最終沒有舉行任何會面、沒有收到傳統民主派的回應,確認書亦沒有包含支持《國安法》的條款。惟何指當時輿論仍很執着於此事,「基本上每日都會問一次你會唔會簽確認書」,強調當時記者會意思是大家無需拘泥在此事上。

何稱無承諾過否決財案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 不想助長兩者聯繫

就會上記者問及是否會按之前承諾,否決財案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岑敖暉回應「我相信我哋係無論咩內容,都係會否決財政預算案嘅」。Beel 問何當時有否承諾過會否決預算案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何指「exactly 呢一句冇」,指她在很多場合有講述為何應否決預算案,但不認為可直接迫政府回應五大訴求,亦「唔想助長呢兩者之間嗰個聯繫」。

何並解釋,印象中與會者事前無討論否決財案,甚至沒想過記者會問,而岑敖暉或任何記者會上的發言者均不是抗爭派的發言人(spokesman),當時是由最習慣面對傳媒的人坐第一排,「邊個想講就示意攞咪講」。法官陳慶偉問,因此岑的發言只代表自己,不代表何?何指岑發言前,「事前係冇同我哋討論過嘅,我當時亦都唔知道佢會咁樣講。」

image05 ▲ 岑敖暉(資料圖片)

岑敖暉會上稱會否決財案 何指事前不知道、記者會無發言人

李運騰一度問,何曾任記者,在召記者會前有否向與會者指重要的是傳達訊息,而不是被傳媒帶風向。何說「做記者同畀記者訪問係兩回事嚟嘅」,指她不是「跑daily」,訪問人可能是約兩小時討論很詳細的問題,故不會說有很豐富應對記者的經驗,但「記者問咩我認同係要直接作答嘅」。

至於岑敖暉其後會上稱,望有初選結果後,民主派的路線分歧可以完結。何解釋,初選白熱化時確有選民印象是所謂抗爭派和傳統泛民之間有很多互相攻擊,故理解岑意指該些攻擊屬「路線之爭」,「初選本身就係為咗大家可以傾一個好啲嘅路線而搞嘅」;但初選後選民已作出其選擇,「咁所有出線嘅人就應該要聯合埋一齊去行動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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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27日)踏入審訊第93天。何桂藍繼續作供,就選舉主任以反對《國安法》為由指她不擁護《基本法》,並取消其參選資格,何強調「我自己嘅眼中,我係擁護(《基本法》)」,因當中有很多權力相互制衡的內容。何質疑選舉主任是主觀判斷,又指《國安法》不受司法監督、僭越立法會職能,並透過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實施,感覺《基本法》被架空,「好難好文雅咁講,但係《國安法》嘅出現,令到《基本法》成為咗 condom 囉。」何又指被DQ後,曾認為「入立法會嗰個唔係我⋯我就以為因為呢單嘢而坐監嗰個就唔係我喇」,自言「天真」;又認為最後大規模DQ是對民主派最有利,可破除大家對跟制度行會有結果的迷信,亦反映不一定要妥協自保才有好結果。

辯方其後問何,是否同意控方指控她意圖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何回應時指理解中國大陸的邏輯認為要求民主化是「顛覆」,「但係如果一個普通法嘅 court 要 endorse(認可)呢個諗法,我覺得係攬炒緊普通法。」何今完成8天主問。

何自言擁護《基本法》 惟選舉主任決定是主觀判斷

何桂藍今繼續作供,她最終被DQ,理由是不真誠擁護《基本法》,大律師 Trevor Beel 問她有何回應。何先指對香港政府來說,「『擁護』呢兩隻字嘅意思係經常變」,她指正常人對「擁護」也有自己理解,但記得就香港民族黨陳浩天一案,「擁護」的定義包括「embrace(信奉)」和「promote(推廣)」,直言「呢樣嘢對正常人嚟講已經好難理解,即係我擁護你仲要幫手推廣埋你先至算嘅」。翻查資料,判詞指出擁護《基本法》不僅指遵守,還需支持、推廣及信奉《基本法》。

何續指,「我自己嘅眼中,我係擁護(《基本法》),因為《基本法》入面的確係有非常多權力相互制衡嘅內容嘅」,但何指到了選舉主任手上,「即係你點樣決定一個人 em- 唔 embrace、pro- 唔 promote,我覺得呢啲真係主觀判斷。」

何質疑《國安法》不受司法監督、僭越立會職能 架空《基本法》

何又補充,選舉主任理據是她反對《國安法》因此她不擁護《基本法》,「但係《國安法》入面明明係講緊如果兩個法相衝突就以《國安法》為準。」惟李運騰即指《國安法》沒有這樣說。何回應「咁可能係京官解釋嘅時候提出呢樣嘢」,李指「我不認為任何人有這樣說」,但指不重要,這是何的印象。

何指「呢個容後處理啦」,並指另有條款是「國安公署係唔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管轄嘅」,李運騰反問「是嗎?」,何說好像是第60條,Beel 說是62條。李重申不認為該條款與何所說的完全一樣,不過這是何的印象。何再說,「然後又話國安公署簽署嘅文件喺香港係有法律效力嘅,我唔記得 exact wording 啦,但國安人員嘅做法係唔經司法覆核嘅」,李再次說不完全是條文的說法,並問何是想說什麼。

Beel 其後一度欲說明第62條內容,惟陳慶偉打斷,指法庭不關注,再問何想說什麼。何指「我嘅意思係,即係我唔識法律啦,但一個正常人睇完呢啲條款,個感覺就係成份《基本法》架空咗囉,又唔受司法監督、立法會嘅職能佢都可以僭越埋⋯⋯最重要佢係透過附件三擺入《基本法》,今日擺《國安法》、聽日擺《間諜法》、後日擺《對外關係法》咁,真係好難好文雅咁講,但係《國安法》嘅出現,令到《基本法》成為咗 condom 囉。」

何質疑《國安法》時遭官打斷 官指毋須深究法庭有限度

何欲繼續解釋時,遭陳慶偉大聲打斷,說「我不認為我們要深究這些(“I don’t think we need to go into all this.”)」,Beel 一度說認為法庭容許何回答,陳再大聲說「不,我不准她回答」。李運騰續指這是何當時的理解和印象,但到底想說什麼,何指是「答緊我係咪擁護《基本法》個問題」,惟李指何已回答她認為自己擁護《基本法》,故不同意選舉主任的決定。何一度再欲回應,惟陳慶偉再打斷,指知道 Beel 有困難的工作,「但法庭也有限度。(“…there is also a limit for the court.”)」Beel 續就另一議題發問。

翻查資料,《國安法》第60條指國安公署及其人員依《國安法》執行職務的行為,不受香港特區管轄,62條指香港特區本地法律規定與《國安法》不一致的,適用《國安法》規定。至於第14條則提及,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至於第57條則列明,國安公署為採強制和偵查措施,及司法裁判而簽發的法律文書在港具有法律效力。

何曾以為入不到立會繼續議會抗爭便不用因此坐監 自言「天真」

Beel 其後展示何桂藍7月30日的帖文〈是你們每一個人的一票起了作用〉,提及「收到被DQ的消息,說實話,團隊固然有所失落,但也不無興奮的聲音」,何笑言同意「團隊失落,我好興奮」,解釋當時原初也有想過「係咪真係要入去(議會)」,「但其實最後反正都係DQ或者畀人拉嘅話,早啲完,或者都係一件好事」,何又指,「我當時嘅諗法,如果入立法會嗰個唔係我,但而家睇返我天真啦,我就以為因為呢單嘢而坐監嗰個就唔係我喇。」

何補充,「簡單嚟講就係我當時以為入到立法會、繼續議會抗爭,先會因為初選呢件事而畀人拉,既然我行唔到嗰步,咁應該就唔會喇。」

何稱大規模DQ反而對民主派最有利、不一定妥協自保才有好結果

而就帖文提及「對香港而言最壞的情況,就是選舉『如常』進行」,何重申如很少數人被DQ,大家雖會知道不公義,但焦點也會迅速轉移至剩下的人,「咁立法會選舉就仍然會有非常多人投票,但嗰個票數好可能就反而 endorse(認可)緊一個好唔公正嘅選舉」,故認為該情況對民主派更加不利。

至於「運動精神是甚麼?攬炒啊。反抗,是求生的唯一出路」,何指當時DQ規模「真係好大」,同一日包括她和公民黨等十多人被DQ,可見所有光譜無一倖免。何指當時的確有很多民眾仍會覺得「哇D到咁,好失望呀,或者輸晒冇得贏喇」,因此何想解釋為何這個「跨光譜大規模DQ」是對民主派有利、對政權反而有損害的結果,簡單而言「政權行呢一步佢哋付出嘅代價都非常之沉重」,亦呼應選民對「攬炒」的想像。

何重申,「反抗,是求生的唯一出路」,是因整場選舉不停討論避過DQ和表態會怎樣,但她個人一直採取反抗立場,並認為最終結果反而是對民主派最有利,「即係話唔一定要縮、唔一定要妥協自保,先可以得到一個好嘅結果。」

何稱大規模DQ可破除跟制度行會有結果的迷信

至於帖文提到這次大規模DQ,「完全將選舉作為『以神聖一票選出民意代表』的機制無效化,也將鳥籠式選舉吸納、消弭政治運動能量的功能完全扼殺」,何重申「鳥籠式選舉」是令很多人相信「跟住制度內嘅規矩、喺制度內爭取係會有結果」,但大規模DQ反而可令更多市民看得非常清楚,「只要政權喺現行制度之下佢有輸或者被挑戰嘅可能,佢其實係會直接破壞個制度,都要迴避個挑戰。」何續指因此她相信,「咁樣就可以破除到大家對『跟住制度行就會有結果』嘅呢個迷信,因為制度本身都係按照政權嘅喜好浮動咁變化。」

被問是否意圖顛覆 何:如普通法法庭認可此想法,是「攬炒緊普通法」

Beel 午休後向何桂藍指出案情,問何有否聽過被告任何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癱瘓政府運作和解散立法會的協議,何一一否認。Beel 再問何有否聽過迫特首下台的協議,何思考數秒後說:「咁喺條街都聽過幾十萬人嗌林鄭下台嘅。」李運騰指不只是說口號,而是被告導致特首下台的協議,何續回應沒有。

Beel 續問,何是否同意控方指,她當選後會濫用《基本法》第73條的職權,何回應:「我會形容我係想還原返個職能」,故不同意控方指控,她亦不同意當選後會無差別否決預算案。

Beel 再問,何是否同意控方指控她意圖以非法手段顛覆國家政權,嚴重干擾、阻撓、破壞特區政權機關依法履行職能?何停頓一會表示:「我可以理解點解喺中國大陸嘅 logic,咁樣係顛覆嘅,I mean 要求民主化呢樣嘢。但係如果一個普通法嘅 court 要 endorse(認可)呢個諗法,我覺得係攬炒緊普通法。」李運騰指理解何即不同意,何說:「喺呢個 court,disagree。」

何桂藍完成8天主問 林卓廷一方明將盤問

Beel 表示沒有其他問題,何桂藍完成8天主問。何下午作供期間,咪高峰一直傳來雜聲,法官關注是否有人觸碰到咪,何並說:「唔好意思,希望法官可以處理一下,因為我份人比較易嘔,我依家已經唔舒服。」

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其後指沒有盤問,但望申請於下周二才開始陳志全的案情,陳慶偉認為合理,但不認為屆時能完成何的盤問。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師沈士文則指會有約30分鐘盤問,陳慶偉續提議由於何桂藍感不適,可押至明早處理。惟何即說:「如果聽朝返嚟個咪都係咁我都係唔舒服」,又澄清「我係驚我將會唔舒服」。

沈士文續指,明早有事情要辦,望能今天處理。陳慶偉問他明早需時多久,沈回應於10時半完成,陳慶偉續指明天不早於10時半續審。

何桂藍稱期望所有民主派參選人均認識到 於立選承諾爭取是空頭支票

此外,辯方今亦就何的選舉單張發問,顯示有何桂藍和岑敖暉的相片。何解釋於7月尾設計,原用作選舉通函,但「未定稿就被DQ咗」,呈堂的是接近完成的初稿。何並指除岑的部分,其餘內容都是她所寫。

image07 ▲ 資料圖片:岑敖暉(左)、何桂藍(右)

單張上提及「如果香港立會還可以正常議事,我們會爭取」,並列出何的政綱,但上面以「The truth is」的藍色字覆蓋並劃去。何解釋如立法會正常,大家在選舉當然關注候選人的政綱,但她將政綱全劃去,並注明「承諾爭取咩係空頭支票嚟」,形容是她對所有民主派參選人應如何看待立法會選舉的期望。

李運騰問何說「我們」時,是否指她和岑敖暉,何重申「我希望成個民主陣營都有呢個認識」,因選舉通函某程度上也是提出一個主張,望其他人接受。法官關注讀者是否會認為這是二人的共同政綱,何解釋岑將其部分發給她,但她的部分未給岑看,而「提名期一完第二日就DQ喇」,岑終無機會回應。

何稱若DQ仍打算公開通函 讓新東選民知道「本身可以選一個點樣嘅人」

Beel 問她如認為自己會被DQ,為何仍製作通函,何解釋當時打算被DQ就自行公開通函,想傳達的訊息是「政府究竟DQ緊一個點樣嘅候選人,如果政府冇濫用佢DQ嘅權力嘅話,新界東選民本身可以選一個點樣嘅人」,故當時「亦都係用一種真係去選嘅心態去準備呢份通函」。

陳仲衡一度問,何是否認為自己會被DQ,但不想岑敖暉被DQ。何重申當時判斷「有開過聲反對過《國安法》嘅人都一定會被DQ㗎喇」,並強調「DQ真係唔係我哋想唔想,我哋唔想都冇得避免,除非我哋徹底咁改變立場,但係咁樣參選都冇意義喇」。

何指年輕候選人被批無倡議只想反政府 故列出政綱、惟非承諾可爭取什麼

何又解釋,當時無論建制派或選民也會批評,很多年輕候選人「根本冇任何嘅倡議,佢哋只係想反政府」,而何雖認為承諾爭取只是「開出空頭支票」,但認為「有必要擺埋出嚟,如果我可以爭取、我可以倡議嘅話,我嘅立場係啲乜嘢,咁選民就可以見到我本身係主張緊啲乜;但佢哋同時唔會有所誤會,我將呢啲政綱列出嚟,係向佢哋承諾緊,如果我入到立法會我就會爭取緊呢一啲嘢」。

何續指,同時她亦是表達,當民主派決定將議會作為抗爭陣地時,「其實個立法會本身係可以、或者應該要做到啲乜嘢,但好可惜我哋而家喺現行制度下係冇辦法做到。」Beel 問,若何想讓選民看到,為何最終沒有發布。何一度反問「我有冇擺上 Facebook?」,Beel 說他不知道,多人發笑,何後指印象中有,但應無再作修改。


案件編號:HCCC69/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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