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Republic of Agora

【初選47人案・審訊第卌五日】


#墨落無悔 #民主派初選 #初選47人案 #港區國安法

獨媒報導 | 2023.04.18

  • 辯方指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 官強調「墨落無悔」顯示已達成共識
  • 辯方指施德來原無夾附共同綱領 惟在民主動力職員要求下提交

image01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8日)踏入審訊第45天。趙家賢繼續接受代表黃碧雲及林卓廷的大狀盤問,就「墨落無悔」提及協調會議的共同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趙認為會上有意見拉扯,聲明卻似乎將所有與會者寫成「一個抗爭陣營」,向他人施壓。辯方亦指,聲明可見發起人亦意識到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否則毋須向他人施壓,惟法官陳慶偉認為聲明提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顯示最終仍達成了共識。

趙又指,與會者「都好畀面戴耀廷」,戴就細微爭議提建議他們亦無異議;而黃碧雲及林卓廷就無差別否決預算案「無特別表態」,趙有出席的新東及九西首次會議均無就否決財案達共識,即使早前稱新東第二次會議投票通過「會運用」否決權,亦是非正式投票。

趙指會上就否決財案有意見拉扯 「墨落無悔」發起人望施壓:如不簽聲明就非同陣營

趙家賢繼續接受代表林卓廷和黃碧雲的大律師沈士文盤問。辯方今展示鄒家成 Facebook 發布的「墨落無悔」聲明書,表示就當中認同「五大訴求,缺一不可」、及若支持度不足須表明停止選舉工程的條款,均沒有爭議;唯一有爭議的只是運用否決權,趙同意。

聲明提及「我們認為,在初選協調會議上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乃一眾參選人之合作基礎。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沈引「考慮到立場差異,此一綱領已達致抗爭陣營光譜的最大公因數」,問根據協調會議,相關「立場差異」是否指否決預算案的爭議?趙未有直接回答,指鄒是提及「抗爭陣營」而非「整個民主陣營」,並在法官澄清下,同意傳統民主派和抗爭派唯一的爭議,是有關否決預算案。

沈續指,事實上趙家賢並不會知道聲明中「抗爭陣營」一詞的實際所指,趙表示據他對聲明的理解,會上是有一些協議和基礎,但當中有立場差異;而聲明書的發起人認為他們的陣營就是「最大公因數」,聲明語境「就好似想將所有參與協調會議嘅都係一個抗爭陣營,而事實上喺當時大家仲有一啲不同意見嘅拉扯喺當中」。

李運騰問,即趙認為「抗爭陣營」是一個籠統的用法(general term)?趙指「法官閣下我唔可以咁 absolute 咁答」,並解釋其理解是發起人「想畀啲壓力啲人,如果你唔簽個聲明書呢,就唔係我哋同一個陣營嘅人啦」。

辯方指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 官強調已達成共識

沈士文續指,不論「抗爭陣營」一詞所指為何,但根據聲明書,就是他們就否決預算案有「立場差異」,而聲明發起者當時亦察覺到有此差異。惟法官陳慶偉不同意,指根據聲明中「我們認為⋯已取得共識的共同綱領」,不論「抗爭陣營」所指為何,「他們就運用否決權都似乎達成了共識」、發起人並不認為有「差異」,又着辯方應考慮前文後理,而非只抽取其中一句。

惟沈指,無從得知已取得的「共識」是指什麼。陳慶偉指就是關於運用否決權。沈指句子沒有如此提及,陳再指「隨便你,你可以在陳詞說明,但你現在有困難」。沈指他一直都有困難,反指若已經取得共識,就無需寫聲明、也無需向他人施壓;惟陳再重申,不同陣營可能有不同意見,但最終還是達成了共識。沈終指會留待陳詞,沒有繼續發問。

陳慶偉續指,不是要說服沈士文,只是講出他個人的理解,沈重申他完全不同意,但會留待陳詞。李運騰亦指雖然法庭暫時看法不同,但仍願接受辯方說服(open to persuasion),又指重點其實是黃碧雲和林卓廷都沒有簽署「墨落無悔」。趙續在盤問下確認,二人均沒有簽署和認同「墨落無悔」,並同意二人提名表格均沒有提及否決預算案。

image02 ▲ 黃碧雲

趙認九西首次會議未就否決財案達共識惟協議初稿有相關條款、無字眼顯示曾被討論

沈士文續指,趙家賢曾提及戴耀廷有「亂咁嚟」的傾向,包括在「雷動計劃」未授權就賣廣告,及在民主動力未答應時已向與會者稱已邀請民動。沈續舉出其他戴「亂咁嚟」的例子,指趙曾供稱在九西首次會議,甚少談及否決預算案議題,亦因此沒有就此達成共識,但在會後不久,戴卻發出了「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九西協調機制(初稿)」,提及參與協調者認同「會積極運用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

沈續展示文件,表示雖然是以「初稿」為題,但並沒有字眼顯示就否決預算案的段落曾被討論。主控萬德豪一度要求趙家賢避席,認為辯方提問方式不公,似乎暗示戴發出文件時沒提及目的,但事實上主問時已提及戴發出該文件時表明:「這是我草擬的文件,作下次會議討論的基礎。」惟法官李運騰認為看不到不公,指控方可以覆問,陳慶偉亦指辯方問題僅是指該份初稿從表面看來,似乎從來沒有被討論或將會被討論。

趙家賢其後返回法庭,沈士文再問,雖然文件以「初稿」為題,但就否決預算案的段落,是否沒有字眼顯示該部分曾被討論、或是要被參與者同意。趙同意,指整份文件的內容始終是草稿,沒有任何附註標明當中內容「係從邊度討論或收返嚟」。

辯方指新東未就7張名單參選達共識 惟協議稱首7張名單參選

沈續以新界東為例,展示民主動力總幹事黎敬輝就5月5日第二次新東會議的筆記,談及出選名單的情況:

Benny(戴耀廷):如被DQ,靈童轉生;N+1,共7隊 可以有彈性,可以再傾

鄒家成:會否考慮初選後按形勢調整 N 定 N+1 或其他範圍外的隊伍

Benny:當初6+1,因為可能有7席,第7位的作用,可以於2/9民調後再傾

? : 初選後,再決定第7命運,如為攞到第7席,先再討論及宣傳

趙在盤問下表示,戴耀廷大方向是望保守獲6席,並望可多取一度獲7席,而據黎敬輝筆記,第7席的事宜會留待之後再討論和決定。惟沈續展示新界東的「final」文件「35+立會過半計劃 民主派新界東協調機制協議」,提及是「由首七張名單參與官方選舉,其他名單承諾不參與官方的選舉」,問是否絕不是新界東達成的共識?趙指根據助手筆記「就睇唔到一個好大嘅分別」。沈續指,惟根據筆記,其實並沒有就7張名單參選和其他名單不參選達成共識,趙答:「根據助手筆記就冇提及過呢樣嘢。」

辯方質疑衞生服務界無開會但戴耀廷照撰協議 趙引述戴稱曾與所有參選人個別商討

沈士文續以衞生服務界為例,指該界別沒有舉辦過任何協調會議,但戴卻草擬出一份協議。沈續展示戴6月8日於組織者群組發出的「35+計劃 民主派衞生服務界協調機制協議」文件,列明參與協調者認同「會積極運用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權力,包括否決財政預算案」。

沈問到,趙是否不知道戴在沒有召開會議下,如何撰寫出這份協議?趙指不清楚,但提及由於衞生服務界沒有開協調會議,他曾問戴如何與相關參選人討論,戴告知他有與所有參選人個別聯絡溝通、仔細商討,趙形容猶如做「穿梭式調解(shuttle mediation)」,即不見面但通過調解員與持份者商討,在延伸庭的被告包括吳敏兒聞後發笑。趙續指他不太清楚商討內容,得知戴有與他們溝通後亦沒有再仔細追問。沈問到,但趙並不知道戴實質有沒有做到?趙思考數秒後回答:「我當時真誠地確信佢有做。」

趙指衞生服務界勢力板塊轉變、較進取派「佔上風」 倡辦初選推舉立法會代表

趙在法官詢問下,確認以其認知,衞生服務界從沒開過協調會議。李運騰續問,既然衞生服務界沒有舉辦任何協調會議或初選論壇,舉辦初選有什麼意義?趙回應指會「盡我所知協助法庭」,並指衞生服務界多年來均由民主派贏取議席,當時連任幾屆的議員為香港護士協會主席李國麟教授,「而本身香港護士協會係比較上支持民主,係好溫和務實嘅護士工會。」

趙續指,過往在選委會選舉中,護士協會與護士業界獲一定比數議席,「叫做係業界係均衡嘅參與」;但2017年選委會選舉,一些較為「行得前少少、支持民主光譜嘅醫護界人士」贏取全部30席。趙續指,他們認為李國麟政見「太過溫和保守」,再加上2019年反修例運動後有新的醫管局工會成立,很多成員是衞生服務界選民,因此「當時喺功能組別裡面嘅勢力板塊,就開始有啲轉變」。李運騰指,即較進取(progressive)一派「佔上風」?趙同意,並指他們希望成為立法會代表。

李追問那為何要舉辦初選,趙表示以其認知,因他們希望從支持民主觀念的候選人中「可以團結一致推一個候選人出嚟」。李問是誰的主意?趙稱「新興嘅衞生服務界團體好 vocal、好倡議應該要有呢個初選」,而「最重要就係當時現任議員李國麟教授都願意參與」。趙確認,李國麟終有參與初選,陳慶偉指記得他是「墊底」,趙同意,重申「業界裡面勢力板塊轉變」。

趙認無清晰制定如何達共識 稱不同民主派「好畀面戴耀廷」 戴提建議無異議

沈續向趙家賢指出辯方案情,並着他可答「同意」、「不同意」和「不知道」。沈先指,根據協調會議和文件,參與者被告知初選的初心是避免撞票和爭取最多議席,趙同意。沈續指,事實上就共識如何達成並沒有任何規則,惟趙家賢思考約20秒後指約只限於三個選項,「有啲唔係好答到。」辯方着他可隨意解釋,趙續指在整個過程,「我留意唔到係有一個正式嘅文件、或者係好清晰點樣制定到如何達致一個共識嘅做法」,而他觀察到不同光譜的民主陣營人士,在會議中「都好畀面戴耀廷、都對區諾軒好信任」,而在一些細微的爭議位,「戴耀廷可能用咗一啲做法、建議『咁樣做啦』,即場大家冇咩異議。」

趙在法官詢問下,確認並非所有出席會議的人士均有參與初選,亦非所有參與初選的人有出席會議。他並指戴耀廷起初是從傳媒、網絡又或親身得知有人有興趣參選,並會邀請他們出席會議,而會議人數沒有限制,首次新東會議便有約三四十人,包括候選人和義工等。林卓廷一度驚訝問「三、四十人?」,鄒家成向他點頭。

趙同意新東第二次會議為非正式投票、新東及九西首次協調會無就否決財案達共識

趙早前據助手筆記稱,新東第二次會議投票通過「會運用」否決權。沈士文續指出,當時所謂的「投票」,實際上並非正式投票,只是讓與會者表達意見?趙同意,並指「如果係一個正式嘅投票,就會講明係正式投票」,若使用其他字眼「咁一定唔係正式投票」。

沈亦指出,新東及九西的協調會議,並沒有就否決預算案達成共識。主控周天行問是會議哪個階段,沈指是兩區最後一次協調會議之後,陳慶偉並補充是以趙個人所知,非由助手黎敬輝告知。趙思索約10秒後稱:「我個人嚟講係唔太確認有冇共識。」

陳慶偉指趙的回答有點勉強(reluctant),並追問原因,趙表示因自己沒有參與會議。陳指他可回答就他有出席的會議而言,即新東及九西首次會議是否沒有就否決財案達成共識?趙同意,指「因為佢哋係討論緊」。

被問黃碧雲及林卓廷有否同意或答應否決財案 趙:無特別表態

沈最後指出,在整個35+計劃及初選中,黃碧雲及林卓廷從沒有同意或答應無差別否決預算案,趙思考約10秒後遭陳慶偉追問:「你是否知道?抑或你未能回答?」趙問:「沈大狀你可唔可以再問多次?」沈再重複問題,趙思考一輪後終稱:「喺我個人認知嚟講,佢哋冇特別就呢方面表態」,並指自己作為民主黨員,收到黨的訊息都沒有特別說明要否決預算案,只稱望參與初選減低票源衝撞,「所以我認知係佢哋無特別喺呢方面提及任何事情。」

趙於錄影會面稱:何桂藍岑敖暉等「vocal啲」、向溫和民主派施壓

較早前沈向趙確認2021年6月29日首次警誡會面錄影的謄本內容,當中涉及趙在整個初選的心路歷程,長12頁,趙庭上以約6分鐘讀畢。被問是否確認會面內容,趙指就傳統民主派對否決財案「都好反對」,望改為「好有保留、好有顧慮」。

法官陳仲衡續指謄本中趙的發言有一個位置寫着「聽不清」,該句為:「鄒家成啦,王百羽啦,張可森啦,呢個叫做何桂藍啦,同埋呢仲有呢個嘅岑敖暉嘅,咁佢哋呢幾個就比較上,我哋叫做⋯(聽不清)喺一個嘅協調會議當中呢,係會同好多溫和民主派去辯論呀,即係去施壓,就係希望即係透過係用民意個道德高地⋯」

陳提議播放有關片段作澄清,辯方亦問趙是否記得自己說過甚麼,趙指「我嘗試回想」,但不久後稱:「我回想返都唔係好記得我嗰句係講咩。」沈其後播放片段,趙確認他稱:「咁佢哋呢幾個就比較上,我哋叫做 vocal 啲」。沈士文表示完成盤問,下午將由代表施德來的大狀黃廷光盤問。

image03

【獨媒報導】47人涉組織及參與民主派初選,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16人不認罪,今(18日)踏入審訊第45天。趙家賢接受參選九龍東的施德來的大狀盤問,同意民協「好溫和務實」,而前民協主席施德來性格「好懂得尊重人」,即使民協作為傳統民主派「畀人好針對」亦會很有禮貌回應,「我未見過佢同其他人有嗰種黃毓民式嘅對鬧指罵。」而九東所有參選人報名時均夾附共同綱領,提及「會積極運用」否決權,趙確認戴曾指該份文件是基於他草擬的協議。辯方並指,施德來報名時原沒有夾附共同綱領,惟一兩日後獲民主動力職員來電要求提交,趙表示不知情,亦沒有指示職員作出此要求。

趙家賢稱民協「好溫和務實」

代表林卓廷和黃碧雲的大狀沈士文早上完成盤問趙家賢,下午由代表施德來的大狀黃廷光繼續。趙在辯方盤問下確認,於2004年加入民主黨,至2020年已曾為從政者(politicians)16年。法官陳仲衡一度問他入黨的年紀,趙指是19歲,陳問他當時已叫自己為從政者?趙指該年紀當然不會,而自己是自2003年七一遊行後開始參與民主運動和社會服務工作,並於2005年在民主黨李柱銘和楊森的辦事處以社區顧問身份在太古城做地區工作,才開始視自己為從政者。

趙在盤問下,確認知道香港民主民生協進會(民協)這個政治團體。被問民協是否較溫和的政黨,趙指不論他在修讀社會科學時、還是其後參與香港政治圈子後的認知,民協在基層民生以及民主推動的工作上「都係好溫和務實」。

趙稱施德來「好懂得尊重人」:未見過佢有黃毓民式嘅對鬧指罵

趙確認,於2016年底施德來任民協主席時認識他,並於2017年開始與施在協調選舉上有接觸,指施有代表民協出席民主動力召開的民主派地區協調會議,包括2019年區選協調會議,同意該些會議大約每3個月舉行一次。此時趙突然問黃廷光「唔好意思,大狀點稱呼㗎?」,黃答他姓「黃」,趙回答時續以「黃大狀」稱呼。

趙續同意,2018年立法會就九西及新東舉行補選,而民主派為此舉行初選,民主動力於2017年底緊密召開十多次會議;其中民協前主席馮檢基曾參與該次初選,因此他與施在工作上有緊密接觸。

趙同意自己非常熟悉施德來的性格,並補充「雖然我同佢唔係私交上好特別老友,但係喺工作上面,我哋係經常交流意見、商討,所以對佢嘅性格認知都充分嘅」。趙形容,施德來「係一個好懂得尊重人嘅性格」,而就他在表達意見的所有態度及用詞,「我唔會用圓滑啦」,但會形容他「好識得尊重人」。

image04 ▲ 施德來

趙續指,縱使施在各方面討論有不同意見,「佢都會係一步步、有理有節代表民協去表達佢嘅立場」;又指即使民協作為傳統民主派「畀人好針對」,「佢都係會好有禮貌地作回應,我未見過佢會同其他人有嗰種黃毓民式嘅對鬧指罵。」法官陳仲衡指,但都要有黃毓民的快速應對(quick respond)?趙思考後笑言:「唔好意思,唔識答。」

被問到施的政治立場,趙形容是「溫和理性」,亦同意是配合民協溫和務實的取態。趙亦同意,曾與施德來一同出席2018年東京的亞洲議員論壇。

趙稱九東自發交共同綱領 曾告知同事要收取惟強調非大會要求

黃續就初選提名表格發問,其中九東參選人在提交提名表格時均附上共同綱領,提及「會積極運用」否決權,趙同意共同綱領由該選區的素人發起,參選人自發呈交;而他作為民主動力代表,戴曾告知「要收埋佢哋提交嘅呢啲附件」。

陳慶偉問趙有否將之告訴民主動力職員,趙表示有與同事講明除參與初選所需的官方表格外,其他文件「並唔係大會要求嘅」,「不過我哋照收起嚟存檔」,但沒有將共同綱領張貼在票站。趙亦沒有特別叫職員留意收集到的共同綱領。

趙同意九東共同綱領據戴耀廷協議擬訂 但不知誰準備和從何獲得

趙同意,民主動力只曾將提名表格、而非共同綱領張貼在 Facebook 讓參選人下載。黃問九東參選人如何可以取得該份共同綱領?趙指以其認知他們是根據戴耀廷撰寫的協議內容,應用在共同綱領上。李運騰指是問參選人可從哪裏獲得共同綱領,趙指「呢個我真係唔清楚」。

陳慶偉續問,戴耀廷是否曾發出九東協調文件,參選人並將其加加減減、修訂成共同綱領並作為附件提交?趙同意戴曾告訴他共同綱領內容是基於戴草擬的文件,但同意事實上不知道參選人在哪裏取得共同綱領。

李運騰續問,九東的6名參選人包括譚文豪、譚得志、施德來、胡志偉、李嘉達及黃之鋒,是否都有夾附內容相同的共同綱領,趙同意。李指那必定有人為他們準備共同綱領,趙表示「就咁睇嘅情況係」,但重申不知道由誰準備,亦不知參選人從哪裏獲得。

辯方指施德來交表後被民動職員要求夾附共同綱領 趙稱不知道亦無要求

被問是否有九東參選人沒有附交共同綱領,趙稱職員匯報時沒有特別提及。黃續問施德來首次交表時是否沒有夾附共同綱領?惟陳慶偉指趙已稱不知道,並改為問施是否不只提交表格一次。趙回應指很多人報名,而職員稱部分人有文件要後補,但無特別提及施,同意他不清楚施是在交表時一併附上共同綱領,還是後來補交。

黃廷光續展示譚得志提名表格,當中共同綱領顯示於於6月22日簽署。黃問表面看來,譚最初是否沒有將共同綱領與提名表格一同呈交?趙指表格顯示職員於6月20日收取,可見譚是交了提名表格後才補交。辯方續展示施德來表格,顯示於6月20日下午收取,並指出施最初交表時沒有夾附共同綱領,是在交表後一兩日,收到民主動力職員的來電,告知他沒有在表格夾附共同綱領,要求他呈交已簽署的共同綱領,趙指他不知道。

李運騰續問,趙曾否指示職員,九東參選人提交提名表格時須夾附共同綱領?黃廷光亦問有否指示職員要求九東參選人附交共同綱領?趙指「我並無作出呢個指示」。

黃續指,施德來當時在民動職員要求下,在一個螢幕截圖上簽署,並透過 WhatsApp 呈交,趙指「抱歉黃大狀,我唔知」。黃續展示施德來和譚得志簽署的共同綱領,問施的簽名是否較大?惟法官陳慶偉不批准發問,李運騰並指重點是施德來簽署前對共同綱領的文件是否認知。黃廷光終表示完成盤問,續由代表何桂藍的大律師 Trevor Beel 發問,法官押至明日進行。

趙原定明就民事案件應訊 官通知已押後

此外,法官陳慶偉指留意到趙家賢明日有一宗民事案件,趙表示曾透過律師回覆需延期,但不清楚明日是否要上庭,陳表示會替他檢查。陳在臨散庭前,通知趙他明天在區域法院的聆訊會押後,並指刑事案件比民事案件優先,着趙明天就本案應訊。

趙指「法官閣下唔好意思,多謝你幫手跟進了解多啲聽日個情況」,並指了解懲教署如收到提犯令(body order)或會將他先帶去區域法院,指「當然我知道喺高院呢度係 very first priority,要喺依度協助法庭處理案件」,故麻煩法官處理。陳指趙的律師已為趙申請撤銷提犯令,並下令懲教明日將趙帶到庭。案件明早續審。

翻查資料,趙家賢早前被太古城一名業主入稟,質疑屋苑管理公司多年來以管理基金辦康樂活動,要求高院頒令禁制及要求管理公司索償。


案件編號:HCCC69/2022

Made with by Ago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