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法自毙的商鞅
权力的任性和膨胀
江上小堂 | 2024.08.04
商鞅绝对可以排进中国历史十大影响人物。他主政秦国军政时推行“变法”,开启中国由分封制转为郡县制的历史进程。其“变法”宗旨是将贵族大夫的封地和治权集中到国君秦孝公手中,从而使得国君能控制和调动国家的全部资源。其后,他的法家同门李斯效劳秦始皇继续推进权力集中,最终秦国得以灭掉六国,将郡县制推行于天下。
历史上对商鞅毁誉参半。但无论正面或负面评价他,都不能否认他对中国历史进程的重要作用。他留下了两项重大的政治遗产。一是开启了分封制转为郡县制的历史进程;二是用严厉的刑罚手段来控制和驱使百姓。它的变法思想和统治手段被他的继承者汇集成《商君书》。《商君书》中的统治手段被归纳为驭民五术,即弱民、贫民、疲民、辱民、愚民。弱民即让百姓原子化,不能有自发的民间组织;让百姓处于贫穷状态,挣扎在温饱线上;让民众疲于奔命,无暇他顾;打击民众的自尊,让民众自轻自贱;灌输军国主义思想,让民众处于愚昧状态,甘愿为秦国的统一大业奉献牺牲。历代皇权专制无不变本加厉地推进权力集中和心照不宣地奉行商鞅的驭民五术。
但商鞅的个人命运十分悲惨。他的变法不仅使老百姓深受压榨和管控,也伤害了权贵的利益。同时他的权力无限扩张,不仅局限于刑罚和军事领域,还扩展到其它大夫所管辖的领域,比如民政、交通和信息发布,侵蚀了其它大夫和其它部门的权力。待器重他的秦孝公一死,被他伤害的权贵和大夫纷纷向他发难,向继位的秦惠王进言商鞅功高震主,和告发他谋反。秦惠王当太子时曾触犯法律,他的老师代他被商鞅治罪,与商鞅有旧怨,十分乐意剪除商鞅的势力。毫不犹豫下令捉拿商鞅。商鞅听到消息立马带着随从逃命。司马迁在《商君列传》中嘲弄地写道,“商君亡至关下,欲舍客舍。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曰:‘商君之法,舍人无验者坐之。’商君喟然叹曰:‘嗟乎,为法之敝一至此哉!’”商鞅自己制定的法规,住店必须要有官府认证的身份凭证,不然店主就得连坐受罚。没想到自己也沦落到这一天。没有身份凭证,店主不让住店。后悔莫及地感叹到,“没想到我制定的法规竟然处罚到我自己头上!”这便是“作法自毙”这个成语的来历。最后,商鞅战败身亡,尸首被带回咸阳,处以车裂后示众。秦惠王同时下令诛灭商鞅全族。下场十分悲惨。但秦惠王仍然沿袭商鞅集中权力的方略和严峻刑法的统治手段,十分具有讽刺效果。
商鞅“作法自毙”的下场很有寓言性。但后世手握大权的酷吏并没有吸取商鞅的教训,往往重蹈商鞅的覆辙,如唐朝的武则天时的酷吏周兴被“请君入瓮”。那为什么这些精明干练的官员不想为自己留一条后路呢?答案很明确,就是权力使人膨胀,权力让人任性。当一个人拥有巨大的权力时,就会忘记做人的本分,而忘乎所以,不可一世;根本不会认为自己会坠入自己制定的法规的管制之中,以为自己始终能处于法外之地。但世事难料,“多行不义必自毙”,这也是古人总结出来的经验之谈。